吉林: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

吉林: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

——学习习近平关于“四个全面”的论述

摘要: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

一年多来,改革推进成效明显:中央层面80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有关部门、行业已完成108项改革,共出台370条改革举措。一些阻力较大,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以攻克。比如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20多年来的首次大修改;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经修改后正式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延续半个世纪,关系亿万人口,涉及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等方方面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为给市场释放活力,国家率先下放权力,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空前。国务院已累计取消下放7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各省纷纷效仿,大力减政放权,每项改革举措,都剑指“审批多”、“审批慢”、“审批难”等顽症,推行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极大地释放了市场的活力与效率。

中国的高速发展与巨变,源自于1978年至今的改革开放,创造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令世界惊叹与瞩目。在中国,这场改革开放的伟大变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已经走过36年不平凡的历程。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最大动力,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使中国迅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整个民族有了自信,使中华儿女有了自豪与自尊。一个中华传统春节,竟让世界为之动容:在40天里,将有大约28亿人次集中迁徙,这是何等景观,全世界都在期盼中国游客到访,一个国家的消费力,既是软实力,也是硬实力。毋庸置疑,在所有重要领域,中国追赶的速度都是最快的,不论一些人怎样“呲必中国”,客观上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都在迅速缩小。纵观2000多年的中国历史,和平盛世平均不到100年。只要给中国时间,聪明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消除170年近代历史的耻辱,站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前列,继续为世界文明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有国外学者指出:中国已从时代的追赶者,逐步成为强有力的引领者!

当前,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迅速启动落实新一轮吉林振兴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作出组建“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大决策,把其作为吉林省加快振兴发展的对外开放重大战略平台,集中长春、吉林两市优势,规划、控制面积3710平方公里,相当于深圳面积的1.5倍。整合产业资源,释放、创造更大的发展活力与效率,打造吉林经济升级版,主动融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畅通吉林省陆海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形成长吉图强大腹地支撑,到2020年至2025年基本形成现代化基础设施与新型城市服务体系,产学研创新发展体系和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体系,为将来申报建设自由贸易区创造充分条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为我们深刻认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及其内在逻辑关系,更加自觉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是现代社会制度文明的精髓。近现代世界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法治是国家步入现代社会、走向繁荣富强、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潮流,是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两个主题、两个决定,形成姊妹篇和一“破”一“立”的辩证关系。破立并举,有机统一。破除防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目的是“立”,建立更加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法治国家。从长远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解决法治与人治的关系问题,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一轮改革的现实需要。改革需要法治引领,法治需要改革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大改革要与法有据,立法必须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法治要紧跟改革的进程和步伐,通过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深化。成熟的市场经济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保障。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以法律来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政府的作用也需要法律规范。没有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市场经济和改革,必然会走向混乱。法律不配套、不健全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改革不可能引向深入,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中国未来不只是要建立一个经济大国,更重要的目标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个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才是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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