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随着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必定会产生大量的知识产权国际纠纷。广东自贸区要在统一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引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等机制,建立“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广东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解决机制,引入国际仲裁机制,推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开展合作,健全广东自贸区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设立广东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构建包含行政调解、行业组织调解、社会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建设自贸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构,为自贸区企业和个人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救济手段。
建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广东自贸区应当拥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应当得到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应当明显增强。要通过各种措施和政策,引导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探索知识产权成果孵化方式,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投资人进入区内开展知识产权转化。培育和引进一批高端和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广东自贸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使之成为服务自身、辐射华南的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依托“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建立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科技、产业、贸易、海关等知识产权信息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基础信息共享,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满足自贸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多层次需求。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建立自由流转的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平台,打造知识产权国际交易中心,培育和发展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提升知识产权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争取建成国际知识产权成果转让、许可、交易、转化的集散地。
建立顺畅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广东自贸区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磋商机制,确立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自由的合作目标,扩大自贸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高度、深度和广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东自贸区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尽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依托高等院校和现有培养机构,建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基地和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基地,尽快吸引和培育一批既通晓国际规则、又熟悉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专业人才,为广东自贸区知识产权提供智力支撑。
建立高标准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建议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展专题研究,探索建立有利于自贸区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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