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盈法治精神  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2)

充盈法治精神 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我们充盈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树立了信心和决心。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从“人治”走向法治,领导干部是关键。如果领导干部不尊法、不懂法,无视法律,甚至违法,其危害程度比普通公民违法要严重得多。因此,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主导作用十分重要和关键。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能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表率,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和法治精神的充盈。

第一,要从敬畏宪法开始,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形成约束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敬畏宪法,才能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如果嘴上喊着“法治”口号,表面上履行“照章办事”,骨子里却依然信奉“人治”观念,背地里遵循“潜规暗则”,那么,不仅会损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而且终将耗尽人们对法治的耐心和信心。

第二,要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切实做到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

第三,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和正义,要坚持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要提高违法惩戒成本。让少数领导干部的违法滥权行为做到真惩处、真治理,让他们权衡得失,放弃侥幸心理,才能杜绝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扰法乱象。

第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持续的、渐进的、长久的过程。要把法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重点课程,常态化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硬性学习、考试和考核。

第六,要严格执行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这两项重大举措是当今中国法治史上的一大进步,重在激活宪法思维,树立宪法信仰,将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根植于民族文化的心理结构中。

2015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今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应在于法治内涵塑造,在于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充盈,从知识层面的“普及”向精神层面的“普化”转变,增强全体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和依靠感。假如靠上访、信访、找门路、托关系,甚至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才能迫使问题的解决,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中国,与法治精神也是格格不入的。

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依法办事成为自然,依法行政成为习惯,依法执政成为必然,社会正能量就会汩汩释放;当法治精神充盈浇铸社会的每一角落,全体人民对法律法治由畏而敬、由被动之畏升华为自觉之敬,才会最大限度杜绝伤及法治社会的公正和良性肌体。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我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满信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法律不再悬空,制度不再空转。我们相信,法治精神的充盈,将成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的长期红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在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中早日实现。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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