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亟待疏堵结合综合治理(3)

摘要:记者日前在北京、天津、陕西、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种被称作“老年代步车”的电动交通工具正在各地兴起,市场供需两旺。但由于缺乏生产标准和准入门槛,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问题突出,使用中“车无牌人无照”现象普遍,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相关部门亟需在生产、销售、路面管理等环节制定规范,实现疏堵结合、综合治理。

 合理需求需尊重 严加监管正当时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老年代步车”在一线城市给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困扰,但在三四线以下城市及乡镇农村,交通没有那么发达,廉价的“老年代步车”给当地中低收入人群带来诸多便利,其合理的市场需求不容忽视。建议相关部门疏堵结合,把低速电动汽车作为专门的类别纳入管理,明确产品标准、生产资质,并制定配套的交通政策,对市场进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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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产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6月,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山东省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山东省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等一系列标准;今年10月,根据行业准入条件对生产企业提出的涉及生产设备、研发能力等十项要求,山东首次公布9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山东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魏学勤说,出台地方标准是山东没办法的办法,还是希望国标早日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欧、美、日近年均发布了小型电动车法规,并依据输出功率、最高行驶速度设计了不同的技术规范。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将低速电动汽车从汽车管理的体系中单列出来,明确相应的标准,作为一个专门类别进行管理,解决“准生证”问题。并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坚决取缔质量低劣、安全性能差的小型电动汽车生产经营企业。

其次,制定路面管理等配套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需求。

据了解,山东省沂南县已对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汽车允许挂以“沂电”开头的地方牌照,并要求驾驶员持C3驾照方可上路,在二级及以下公路上行驶,时速不能超过60公里。

王兆春、魏学勤等业内人士说,低速电动汽车购置成本低、使用成本低,作为摩托车和自行车的替代品,在农村和中小城镇广受欢迎具有其合理性。在政策上应该允许地方差异,比如在北京、上海这类的大城市,交通拥堵、行人众多,不主张推广,但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应允许没有安全隐患的低速电动车进一步发展。专家建议,各地应加强道路交通监管,严格规定小型电动汽车限行路段,在车辆上牌、驾驶员资质方面进行相关配套,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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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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