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克服“互联网不适症”?(3)

摘要:“人人快递”被叫停,“余额宝”曾遭遇“红灯”,互联网“专车”引起轩然大波……随着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渗透日益深入全面,各种利益博弈加剧,互联网创新模式和现有法律法规的矛盾显现。透过争议,也能看出有些政府部门对互联网迅猛发展和科技快速变化的种种“不适症”。既要完善监管,又要保护创新,同时又要防止利益作祟——随着互联网业态的风起云涌,政府面临的新挑战将越来越多。

克服“不适症”才能适应“新常态”

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凸显,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产业组织新特征,这是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随着互联网和金融资本的不断联合、线上线下不断结合,互联网经济对既定的法律、体制和思维方式的冲击将越来越明显。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面对互联网,政府的“头痛症”可能才刚刚开始。

一些地方已开始直面这一问题。比如,上海市决策层明确,要突破包括“对互联网迅猛发展和科技快速变化挑战的不适应”在内的思想认识上的“四个不适应”。“如何适应互联网”成为上海许多干部、专家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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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应适时填补法律空白。比如,上海有政协委员建议,对于互联网专车,应在禁止专车运营平台招募无资质私家车从事营运的同时,从法律上对互联网专车进行界定,出台管理规范和运价指导,使之与出租车形成良性互补。

另一方面,对各类创新企业和业态,应通过合理方式予以支持。陆建明说,相比于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对环境因素更为敏感,为此政府应在资金可得性、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完善基础性工作。

业内人士还指出,互联网经济已经显现对市场化改革的助推效应。比如“微信”等产品已经打破了移动通讯领域的垄断局面,“余额宝”等使利率市场化改革得以加速。某种程度上说,消费者拥抱打车软件和专车服务,也是在冀望出租车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能真正破题。

专家认为,面对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生事物,法律法规往往是滞后的。对于创新企业,有关部门应更多宽容,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试错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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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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