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管”,还是遏制创新?
近段时间,“专车”服务的兴起成为互联网领域又一备受关注的新兴业态。借助互联网,“专车”服务瞬间消除了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便利性、差别化乃至价格等方面呈现出普通出 租车难以企及的优势,几乎对后者形成“秒杀”态势。一些租车公司乘势大举进入互联网“专车”领域。
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不具备运营资质的私家车借此揽客,一些不适用打车软件的消费者则面临进一步的“打车难”。对此,一些地方叫停“专车”服务。上海市有关负责人直言,互联网“专车”是未来发展方向,但是也必须依法合规。
一款名为“人人快递”的互联网应用去年也曾有过类似遭遇。这款应用让人们顺路带个快件送到目的地,并得到相应报酬。不过,根据邮政法,从事快递业务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人人快递”因没有经营许可证,“自由快递员”也没有任何资质,因而在一些地方被依法叫停。
此外,“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曾被规定“早晚高峰时段严禁出租车使用”,出租车的开车抢单甚至被一度叫停。支付宝、腾讯推出的虚拟信用卡产品以及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也曾被监管部门发文暂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部门依法叫停无可厚非。但一些创新企业遭遇的“市场叫好、政府叫停”的情况,也常引发“遏制创新”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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