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2)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2)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省市层面启动多项专项行动,我分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作为,主动协调,各项行动有序推进,促进我区环境面貌整治和整体环境质量改善。

(二)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方面,一是加强走访对接。年初,分局走访区住建局、城管局,对接年度工作计划,并梳理辖区水环境改善工作的需求,积极与市级主体对接,推动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整治工作。二是关注热点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丁桥一号港、横四港等河道黑臭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河道生态治理资金,将笕桥港、丁桥一号港、勤丰港等3条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和机场北港小型配水泵站建设工程列入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1250工程,目前3条河道已进场施工,机场北港配水泵站已进入招投标,预计年底前完成。协调相关单位推动实施横四港、和睦港等黑臭河道综保整治工作,并定期开展督查。三是严控企业排放。开展九号港、备塘河等河道沿线企业地毯式专项执法,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倒查排污口、杜绝工业点源直排偷排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区域内污染行业整治,顺利完成区内最后1家印染企业关停。四是加强水源保护。开展钱塘江和贴沙河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周边环境风险,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大气环境方面,一是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加强与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推动建筑工地标准化、文明化管理。制定下发了《浙大华家池校区周边大气环境整治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大对自动空气监测站和6个扬尘监测点的监控力度,落实联防联治措施,并对监测点位进行了优化和调整。1-9月份降尘量平均值达到5.18吨/月*平方公里,明显好于去年同期(6.14吨/月*平方公里)。二是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整治和“无燃煤区”工作。制定下发全区《大气污染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无燃煤区”建设实施方案》,对区域内98家单位的炉窑灶及燃煤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完成1家企业3台燃煤锅炉的关停。开展90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处理情况调查,并实施油烟处理设施整改,目前已完成85家(其余5家单位在整改中)。同时,还完成种植(养殖)业、无证照煤饼加工点及无证照炉窑灶的调查摸底。三是开展废气专项整治,开展家具、印刷、汽修、大型餐饮等废气产生行业专项整治以及汽车维修(含烤漆工艺)行业废气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按时编写环境质量专报。每月开展水气环境质量监测,并汇总分析形成专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域水、气环境质量状况。

三、落实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坚持把辖区内环境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必保底线,落实监管,强化执法,确保重大环境监管责任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企业日常监管。一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我区是辐射重点区,有极度危险的I类放射源106枚,为全省最多,辐射重点单位监管是我区环境安全的重中之重,按照每季度一次的检查频次,截止目前,检查辐射重点单位70余家次。协助省市做好移动通信基站、射线装置验收初审工作,配合完成浙大核农所原地块辐射项目退役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跟踪监管。截至目前,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285家次,转移联单审批570家次,转移危险废物525吨,现场核实危废转移单位45家,及时完成率达到100%,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开展“保群众健康”专项执法。以放射源使用、工业和医疗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以及化工、4s店汽修、印刷等为重点,开展19轮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污染企业253家,出动1110人次,共发出整改单48张,对11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纠正违法,共处罚款36.0176万元。

(二)做好固定无证无照餐饮场所整治。根据“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工作原则,在坚持环保审批原则的前提下,推出了简化审批、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的“三个审批”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指导完成了1000家小餐饮的规范工作,为全市之最。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摸底调查情况,分门别类,针对解决。

(三)严格把好审批审核关。一是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截止目前,共计受理审批事项登记350项,组织现场踏勘310次,完成审批233个,其中报告书7个,报告表101个,登记表125个。属市局“权力下放”事项的27个,实际对应建设项目37个,通过“打包审批”方式压缩掉10个。无错批、误批,无批后信访投诉问题。二是严格核实夜间施工审批,对敏感工地实行“一批一踏勘”,监督施工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对不符合工艺需要的,坚决不批。截止目前,共审批夜间施工 477多件次,踏勘施工现场120多件次,妥善处理夜间施工信访80多件次。三是严格审核出具各类环保证明,严格审核出具各类上市企业、名牌企业、著名商标等环保证明申请材料和现场情况。今年共出具环保相关证明的企事业单位173家,其中有7家单位经过整改后达到环保要求。

(四)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一是结合动态排污申报,对近200家单位的排污收费进行调整,对每月300元以上的重点征收对象按时催缴,并对100多家关停并转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处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对92家新开工工地及时进行摸查、催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2家,完成施工申报56家。截止目前,共完成排污申报1492家,换发许可证195家,出具工商年检联系函1297家,共征收排污费665多万元。二是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污普重点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总量进行配额测算,为下步排污权交易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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