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之基:源头治理“五清单”
清单一,权力清单制度。权力行使者每行使一项权力,都要做到流程完整、环节清晰、表述准确、公开透明,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进一步督促行政权力“瘦身”、督促服务单位提效、督促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增强活力,让阳光封堵权力寻租的各种“灰色空间”。
清单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应建立与权力清单相一致、相对应的责任清单制度,分级细化责任归属,明确责罚措施和标准,推动履职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交叉”监管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使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有机结合起来。
清单三,负面清单制度。这是对市场准入方式的重大改革,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政府处理与市场关系思维方式的重大转变。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只要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禁止的、在实际工作中又是经常遇到和需要的,就要列出清单并予以公开。
清单四,财务清单制度。财政资金运行、财务管理规范与否,是防范权力扭曲变形的重要“晴雨表”。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要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支付预算和决算的具体项目、部门预算决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等,依法依规列出清单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清单五,问题清单制度。认真查找程序规范与实体规范漏洞、工作流程和工作执行漏洞、制度建设与工作要求漏洞等;从群众意见和群众利益中,从典型案例和重大事件中,从上级领导点出和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中,认真收集和梳理问题,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缺失、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等方面的问题,找准、挖深、查实、列细,列出问题清单,并分类分析,认真研究解决。
除此之外,对于政府部门来讲,还要抓好两个平台的建设:一个是综合性政务平台建设,一个是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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