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释放更多法治红利

山西: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释放更多法治红利

摘要:实施“六权治本”,既要抓好基础,也要着眼长远,着力在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既要抓好重点突破,也要抓好全面推进,并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实施,力争实现重点突破与全面实施的同频共振、融合提升。

实施“六权治本”,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具体化、山西化。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首先要解决“笼子”问题,就是要建立健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靠法治筑牢“笼子”;要解决权力“出笼”问题,就要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对症下药,靠法治强化监督和制约;要解决权力来源和权力行使问题,就要形成保障权力正确行使的体制机制,靠法治保障权力规范行使。

问题症结:权力出笼“五情形”

情形一,制度笼子有缺失。有的制度在形成时虽然考虑到了可能存在的若干情况,但随着时间、条件、地域和科技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变化,其不完善、不严密、不适应的问题会逐步暴露出来,如果不及时修正完善,就可能导致权力出笼。

情形二,制度之间不协调。虽然由制度构成的“笼子”在外观上、形态上和大小上看不出问题,但构成“笼子”的各项制度之间却存在着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有的松紧不一,有的粗细不一,有的强弱不一,有的发力不均匀,难以形成合力,必然会削弱制度“笼子”对权力的约束力。

情形三,制度执行不严肃。在现实当中,有许多制度在执行层面出了问题,或制度“笼子”的管理者与权力行使者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或者“主动”把锁“笼子”的钥匙给了“笼子”里的人,或者开门不上锁,或者锁的功能不全,一旦出了问题,有人追查则把责任完全推给了“锁子”。

情形四,综合监督不到位。从监督形式而言,大体分四个层面、八大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等专门机构监督,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政府法制层级监督,人民群众和媒体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监督层面出了问题也会导致权力出笼。

情形五,权力结盟冲破“笼子”。山西是资源大省,煤炭等资源成为权力运行的关键变量。资源配置伴随利益输送,构成权力滋生腐败的温床和载体。各种权力结成同盟,在利益驱使下冲破制度“笼子”的情形危害性最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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