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情况调研报告(3)

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情况调研报告(3)

核心提示: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的养老机构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但基本上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使得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和经办来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国家和省提出了一些“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和鼓励办法,但原则性较强,落实难度大,尤其是土地优惠优先政策处于空白状况。

(二)落实政策,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

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现有养老机构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引进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成为必然的选择。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应当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紧调研论证,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优先供地等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扶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加强政策资源的整合利用。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按床位给予财政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同时,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落实经费。每年给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服务中心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在生活服务、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方面给予补助;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按照其服务老年人的情况,经评估合格后由政府给予资助;三是将社区居家服务人员纳入政府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安排人员就业,并对其进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服务技能培训;四是建立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年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

(四)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

结合城镇农村的实际情况,将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考虑到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要,预先做好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用地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完善文化、体育等必要的活动设施。各涉老部门和文化、体育、卫生等单位,应深入社区、农村,加强对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引导各类老年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对管理部门的领导。落实好政策,对部分涉老管理和服务机构编制不够、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加以配备和完善。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市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资源,进行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有关机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业务。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政府免费提供养老服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劳动部门应对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资格证书。三是规范从业人员队伍。经过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从开业之日起,两年内,持证上岗率应达到100%。由政府提供免费养老服务培训的从业人员,至少要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5年。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针对社会上还存在着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偏见,大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型的孝文化。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把老龄宣传纳入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树立为老服务光荣的理念,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稳定养老服务队伍。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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