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作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关键,要求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它作为公共治理的民主特性。1937年,毛泽东说:“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政策共识的形成,使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成为公共治理,并要求将其看作人民民主的实现过程,而非纯粹政策过程。领导干部应着眼于政策参与的民主环境和制度建设,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多渠道的政策议题输入制度,将人民群众与党紧密联系起来;要建立多层面的社会协商民主制度,以分散多元的方式普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议事规则与程序,培养人民群众的民主精神和民主素养。
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保障
由于政策共识是在党的善治基础上形成的,作为党的政策领导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保障是党对政策共识形成所提供的服务,它直接决定着政策共识能否从群众参与中来,到群众实践中去。
服务构成公共治理的保障,是由公共治理中政府的地位和责任决定的。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策过程中,党处于善治的位置以实现好的治理,其职责主要是提供所谓的“新公共服务”。这意味着党应对人民群众的政策议题做出回应,并提供人民群众协商讨论的平台,而非直接制定政策或解决政策议题所涉及的公共问题;意味着党把与议题相关者召集起来,让其充分表达意见,而非少数人主宰政策的形成;意味着党为政策共识的形成提供共享愿景,制定协商讨论的规则、程序并维护秩序,而非放任毫无结果的协商讨论;意味着党领导政府制定规划、统筹资源、科学部署,保障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切实改善。因此,没有党提供的保质保量的新公共服务,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政策共识。
服务作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保障,要求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它对公共治理的担保作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公共治理的实现过程,是绝对不能离开党的善治作用和共治服务的。这需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建构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明确党在其中的元治理地位和作用。领导干部应根据党的善治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以避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偏离公共治理、成为可有可无的纯粹工具。
(执笔:湘潭大学校长 黄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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