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领导方法,也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把党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具体政策并加以实施来实现。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过程中,群众是政策的参与者、实践者、监督者和受益者,而党主要是领导人民群众协商合作形成政策共识。在此意义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型构了公共治理的基本形态,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公共治理。
合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核心
作为政策领导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非仅仅是党在集中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政策,而是党如何领导人民群众形成政策共识,它的核心是作为现代治理的合作。
合作构成公共治理的核心,是由其主体的多元性决定的。全球治理委员会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策领导过程,必须尊重群众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作为共治意义上的合作事业,它意味着政策共识,是党与群众相互支持、共同完善的结果,而非相互支配的单方面力量的结果;是在善治前提下,利益相关者围绕共同的政策问题,相互协商、讨论、谈判形成的结果,而非强力意志的结果;是政策参与各方秉持公共理性,相互尊重、信赖、包容的结果,而非任何一方固守本位、偏私、成见的结果。
合作作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核心,要求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它的共治意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本身即是公共治理活动,其基本前提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根本任务是不断形成政策共识,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方法,应该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业。领导干部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地位,消除长期存在的两分法的传统思维模式。领导干部把自己看作高踞于群众之上的统治者,看作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管理者,将自己与人民群众割裂开来,也就不可能尊重并实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民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关键
作为政策领导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非仅仅是将群众意见集中起来,而关键是人民群众参与政策共识的形成,即在群众路线活动中充分实现民主。
民主构成公共治理的关键,是由人民群众在公共治理中的平等地位决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策过程,在根本上是人民民主的分散实现过程。人民群众政策共识的形成,意味着不仅政策问题是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对象,更应是党有效接受群众输入政策议题并及时做出反应;不仅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中要发扬民主作风,更有责任营造自由讨论的良好氛围;不仅人民群众通过民主程序形成政策共识,更是人民群众相互讨论、纠正偏好;不仅尊重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还要考虑如何保护少数人的权益;不仅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更应发动群众自动承担和监督政策共识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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