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模式尚未定型
互联网保险=传统保险+网上销售?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互联网保险的具体形式并未定型,无论是产险还是寿险,就目前而言,主要还是将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的销售渠道。而所谓互联网保险产品,大部分都是传统线下的车险、意外险、分红险、万能险这些产品重新包装、备案之后直接拿到互联网上销售的。而这些传统“互联网保险”在投保售出之后,后续运营、出险理赔依然要依托线下的渠道来进行,虽然各大保险公司逐步推出了提供理赔服务的APP软件,但在目前看来,其所能发挥的作用还是比较有限的。
互联网保险=新险种+见光死?除了将传统保险产品改头换面搬上互联网销售,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同样催生了新的保险产品。具体而言,就是针对互联网时代的新风险、新需求,在保险保障的内容和模式上进行变革创新。比如在财险领域,随着大屏幕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碎屏意外险应运而生,为购买此类手机的消费者们保驾护航。人身险领域则是噱头不断,“赏月险”“雾霾险”“世界杯遗憾险”层出不穷,实际都是捆绑了附加给付条件的短期意外险产品。然而,许多新险种的经营持续性却比较差,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常是赚足眼球后便归于沉寂。
新常态给互联网保险带来了什么
宽松监管:机遇还是挑战?相比于过去按照传统保险监管模式对互联网保险进行监管的做法,新常态下,监管部门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互联网保险所面临的监管环境无疑会更加宽松。2014年12月,保监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保监会自2011年之后第二次就互联网保险监管规定征求意见,在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首次明确了部分险种可以跨区域经营,取消了上一稿中对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净资产和合作备案的要求,更在弱化了上一稿中诸多具体的监管处罚规则,这意味着监管部门正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对待互联网保险业务。
然而,“宽松监管”并不是没有监管,属于自由竞争的当然要让市场来做主,属于严格监管的也不会让市场放任自流。在2014年,保监会相继叫停了“雾霾险”“世界杯遗憾险”等“噱头险种”,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还在年中暂停了部分公司网上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业务,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去中介化:狼真的来了吗?新常态下,原有的发展模式势必受到新模式的冲击,在金融保险领域内,去中介化正愈演愈烈,无论产险还是寿险,越来越多的“类保险”产品不断涌现,在对保险公司造成危机的同时也刺激着保险公司不断推动变革。产险领域,比如电商平台推出的延保服务,由消费者支付一定对价后而由销售者而非生产者承担保修期外的维修责任。
去中介化对银行、保险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更是一种理念上的变革。实际上,去中介化并非无中介,无论电商平台、抗癌公社,实际都是中介组织。去中介化,实际上去的是那些传统的与新常态不适应的组织形式,这也是保险公司变革的方向所在。
多元创新:产品第一还是体验第一?互联网保险创新有两个方向:产品创新,把主要精力放在开发新产品,新险种,开拓市场上;服务创新,把主要精力放在优化现有产品线,更新服务流程,稳定现有客户群体上。
产品创新相对比较直接,随着新常态的深入,一些新的风险也会暴露出来,而在这些新风险因素的管控上,保险无疑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这种新的风险,可能是因为新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比如计算机硬件产品崩溃的风险,资本市场高频交易面临的通信延迟风险,也可能是原有的风险因素由线下转移到线上,比如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安全风险,线上交易的信用风险。而这些风险出没之处,也是保险业大显身手之处。服务创新抽象,但却是互联网“极致体验”精神的精髓所在,通过将传统冗杂的投保、核保、理赔、核赔等环节简单化、便捷化,让保险化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单纯的商品。新常态下,保险的形态或许将不再是一锤子买卖的商品,而是随着投保那一刻不断前后延伸,上下拓展的综合服务,回归互助共担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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