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语粹
●人民民主侧重如何赋权,即决定谁来治理;而协商民主则侧重用权,即决定治理什么,如何治理。对人民而言,选举什么人治理国家固然重要,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更为重要。
●从政治过程而言,政府协商侧重于具体政策制定与执行阶段,是对政党协商所提出的政治纲领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对政协协商所提出的经济社会问题的一种回应,成为沟通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间的重要一环。
●各级政府协商水平参差不齐,从规范性来讲,中央政府协商制度化程度相对较高,而地方政府协商规范化程度明显偏低;从协商内容来看,规则型、决策型和事务型协商起步较早,进展较快,但受到专业性限制,各级政府预算协商则刚刚起步,离预算民主要求有很大差距;从协商效果来看,有些政府协商只重视协商形式,忽视协商的实质性效果,把政府协商作为一种政治摆设,并没有充分重视利用起来。
日前,中共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要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相对于常见诸报端的政党协商、政协协商,政府协商则是一种新的表述,表现了一种新的协商民主形式。
政府协商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直接对话,是对关系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协商
人民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民主侧重如何赋权,即决定谁来治理;而协商民主则侧重用权,即决定治理什么,如何治理。对人民而言,选举什么人治理国家固然重要,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更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因此,在大力发展人民民主的同时,更需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如果说政党协商是一种政党间交往形式,侧重于从政治纲领层面对国家发展道路、方向和规划进行党际对话;政协协商是一种社会各界别间的交流,侧重于从社会层面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进行磋商;那么,政府协商则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直接对话,是对关系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协商。通过政府协商,传统的二元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转变为一种良性和谐关系,国家与社会可以更好对话。
从政治过程而言,政府协商侧重于具体政策制定与执行阶段,是对政党协商所提出的政治纲领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对政协协商所提出的经济社会问题的一种回应,成为沟通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间的重要一环。从民主形式而言,政府协商是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政府既是由人民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同时政府事务又通过协商民主方式进行决策和执行,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双重优势。因此,着力发展政府协商,对于丰富我国协商民主形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意义深远。
政府协商虽然刚被明确,但实际上由来已久,我国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一直带有诸多协商要素
回顾我国协商民主历程会发现,政府协商实际上由来已久,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一直带有诸多协商要素。而当前明确提出政府协商,既是为长期持续的政府协商实践正名,同时也为继续推进政府协商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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