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全面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引导企业逢诉必应勇于“亮剑”。李霖建议,政府层面应作出更为有力的政策,全面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目前,我国企业在提高出口企业竞争力上得到了政府层面的有力支持,如提供给全国出口企业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但是,在国际市场上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护出口的高附加值、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上,仍然存在着“短板”。如果不提高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引导企业敢于“虎口夺食”,积极向跨国公司挑战,在国际大环境下保卫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那么大量的出口企业只能“屈尊”于国外大型企业强大密布的知识产权战的“重兵”威胁,满足于低毛利、低附加值产品,或是沦为国外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代工工厂,仅分得国际大型企业的“残羹剩饭”,这将严重地阻碍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整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李霖说,因此,应当积极引导我国大批企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主动应对、逢诉必应,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贴身搏击”能力,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能掌握足够决定制胜的法宝,从而不断提高在国际诉讼中的应诉率和胜诉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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