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跨国专利诉讼,在国内商务部门、侨联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宁波“讯强”并没有选择妥协后退,而是积极应诉,据理力争。一方面,聘请美国专利律师团队,提交大量证据支持不侵权应诉;另一方面,积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充足证据,指出美国“先讯”涉案专利明显存在数据矛盾,力争化被动为主动,最终迫使对方策略性选择庭外和解,保全了宁波“讯强”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然而,宁波“讯强”也为此付出300多万美元律师费用的代价,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经过对此次事件的总结,李霖认为,很多中国企业在遇到国外的专利起诉威胁时,往往因高昂的律师费望而却步,应诉率不高,从而放弃国外市场,这就使得国外企业“不战而屈人之兵”,轻而易举地占领市场。长期以往,不仅影响到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也易在国际市场留下中国企业“因侵权而心虚不敢应诉”的不良印象。因此,失去的不仅是一家企业的海外市场,更可能是一个专业领域甚至是整个行业的国外市场。这对我国出口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出口企业的发展极其不利,必将严重地影响国家对外竞争力和出口企业的萎缩。为此,他提出3条建议:
一是抓紧建立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牢固树立科学的战略管理新思路。李霖建议,应采取对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有效方式,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交由保险机构集中管理,从而能够更强有力地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纠纷,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或地区都将知识产权保险,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与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争端逐渐增多,调查、取证、诉讼等方面的维权成本也相应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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