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谈心谈话情况说明
按照“四个必谈”和“六个谈透”的要求,前期认真准备了与班子成员的谈话交心材料,6月3日至20日,开展了与局班子所有成员面对面的谈心谈话,也与办公室各位同事进行了交流谈心,听取大家的意见。与每位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时间一小时左右,敞开心扉谈思想、谈问题,交流各自己观点,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了互相之间的沟通、了解,为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了准备。
3.“两局”等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出入私人会所现象,也从未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等情况,没有违规参与酒局、牌局情况,没有公车私用情况,作为局保密管理员,办公室用房与局机关保密室合用,面积为20平方米。
4.个人有关事项说明
(1)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无变化。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2003年在**国旅任职时曾办理,已过期。
(3)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2005年至今未有因私出国(境)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情况:无此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情况:无此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无此情况。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丈夫:张东,**市南湖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儿子:张子聪,**一中高三毕业生。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无此情况。
(9)本人工资及各类资金、津贴、补贴等:本人2013年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总收入为:14.6万元
(10)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情况:无此情况。
(1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住房一套143平方米,2006年6月购买二手房,地址:天河街171号机关宿舍小区12幢401室,购买价格:54.6万元,公积金贷款28万元;商铺一间56平方米,2002年4月购买,地址:南门菜场北侧,购买价格:36万元,商业贷款18万元。
(1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无此类投资情况。
(13)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无此情况。
(1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无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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