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年改革至少有三大突破口
去年年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的大方向和对五位一体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和全面部署,今年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进一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商市制度改革等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但其他的改革有的因立法需要一定的时间,有的在紧锣密鼓的设计之中,因此,并没有取得重大突破,而明年将是改革攻坚年,一些重点、关键领域的改革有望迈出重大步伐。有三大改革值得期待。一是户籍制度改革有望提速。这在年底有两个重要信号。2014年11月17日,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并强调,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意愿,扎实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这是对户籍制度改革迟迟不动的一种督促。几天后,也就是11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根据常住人口分为五类七档。明确城市规模标准后,地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就有了重要依据。二是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李克强总理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要求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这是经济改革最重要的微观领域,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加快推进,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新定位落到实处。三是财税、金融改革有望实现重大进展。由于当前许多发展问题的根源是财税、金融体制不合理,不论从提高整体经济效率角度,还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都需要加大财政、金融两大宏观经济领域的改革,并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有关政策建议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2015年的经济工作对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为“十三五”开局奠定坚实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持经济运行继续处于合理区间,并在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取得重大进展,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适当下调经济增长目标,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稳定。经济增长目标的确定,既要顺应趋势的变化,也要考虑经济发展“底线”(就业)的需要。我们赞同将2015年预期经济增长目标下调到7%左右。理由有:一是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2020年我国经济规模比2010年翻一番的要求,年均增速达7.2%就能完成这一目标,而前四年(2011-2014年)我国GDP年均增速为81%,据我们测算,未来6年年均增速为6.5%,就能实际上述目标。而且7%左右的目标也是与“十二五”规划相一致。二是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对就业增长形成很强的支撑作用,目前7%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就业增量比10年前10%以上的经济增长还多。三是与实际经济增长率的调整相比,我们对经济增长目标调整仍然是缓慢的或温和的。2008年之间的30年,我国GDP年均增长9.9%,最近三年平均为7.7%,降2.2个百分点,但经济目标仅调整0.5个百分点,从8%左右降至7.5%左右,再调0.5个百分点,加总也仅调整1个百分点。从近几年的实际看,社会对此的承受力在增强,市场主体都在做很好的适应,逐步认可了倒逼机制对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四是将经济增长目标适度下调,可以适度减轻稳增长压力,为调结构、促改革创造更大的空间。
坚持“一积极一稳健”宏观经济政策,并适当增加灵活性。在坚持区间调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定向调控。财政政策,既要继续注重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又要注重加大定向调控的力度。一是把握年赤字率低于3%的警界线,适当增加财政赤字。二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将财政政策与财税体制改革结合,化解地方性债务风险与增加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渠道。三是出台更多既能解决企业当前困难和促进未来长远的定向调控措施。如将严格预算结余的财政资金(据前期媒体报告今年末有4万亿财政资金花不出去)用于对中小企业减税和财政贴息。各级政府还可拿出一笔财政资金按成本加适度利润价格收购处于困境中的一些房地产企业的已建住房,用于替代保障房建设任务。货币政策要在坚持稳健的同时增加灵活性。坚定地不搞强刺激的货币政策,但要加强短期流动性管理,进一步发挥金融货币定向调控作用。明年广义货币供应量预期增长13%左右。央行应继续强化对短期流动性的安全管理,防止再次出现新的“钱荒”,处理好金融改革、金融结构优化与防风险的关系。金融政策定向调控的重点仍要放在中小企业上,采取更多措施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一些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总体健康的高负债企业给予特别的金融救助。2014年要在出台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全面放开存款利率,并加大力度支持民资银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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