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社区党建创新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升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福田区结合三中全会精神和社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探索以社区治理现代化为导向的社区党建新路子。
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社区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领导和决策核心。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做大做强区域化党建,全面提升党在社区的整合和动员能力,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从理顺社区管理关系入手,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决策层、社区工作站为执行层、社区居委会为议事层和监督层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社区各种组织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切实保证各种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互动,有效推进依法治理与民主自治在基层社区的有机结合进程。
完善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创新街道党工委机构设置形式,在街道党工委增设1—2名兼职委员,由辖区内党员人数较多、影响力较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参加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会议,参与区域性党建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建立健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考核考评体系,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群众评议与自我评价相统一的原则,由街道党工委、所在社区综合党组织和居民群众对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增强共建机制的驱动力。
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从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和社区治理实际出发,培育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主动为社会组织搭建服务平台;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引导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重点培育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多种类别的社会组织,建立起门类齐全、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
全面统筹协调,理顺治理机制。明确政府、街道、社区的关系,科学界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对进入社区的工作任务严格实行“准入制”。党政职能部门拟将下放社区的工作任务,均需经过区相关部门审批,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保障社区各项自治权利的落实。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更加完整的制度体系,将社区内部事务决策、日常工作管理、对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等方面权力还归于社区,逐步提高社区地位。
转变政府职能,放权社区治理。在社区治理领域中,政府主要承担好宏观调节、社会政策和监督管理职能,并主导构建多元治理格局。区政府和街道通过纵向对社区放权,横向对社会和市场放权,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群众的积极性。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通过政府委托、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各类社会组织承担,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承接政府职能,加强社区自治。社区党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实行社区居民自治,通过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让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的基层管理、服务等职能,并承担更多社区治理任务;同时,健全民主制度,进一步拓宽参与渠道,为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着力完善党务公开、居务公开,通过强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让广大居民在社区治理中“说得上话”“管得成事”,努力形成社区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完善区域内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社区综合党组织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恳谈会、交流会、联谊会等活动,强化区域内各类单位和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讨论本社区重大决策、社区治理和党的建设等相关事项。通过构建协调共建机制,把各辖区单位组织起来,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实现“社区事务共管、社区文明共建、社区环境共护、社区稳定共保”。
积极探索区域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区域化党建工作中,作为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的新型管理方式。把社区按照特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网格,社区综合党组织安排专人分片包干,运用纵向到底、横向联动的网格化管理,促进治理资源共享,实现党建工作全面覆盖和党建工作主动介入。
健全区域化党建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程序,将其纳入对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衡量其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惩。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围绕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教育培训、党代表接访、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困难帮扶等内容,开展党员“一站式”贴心服务,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借助于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员义工队伍,开展家政服务、科普讲座、社会救助等社区便民服务,做好服务社区居民工作。围绕社区治安、卫生保洁、综治调解、就业帮扶、医疗义诊等内容,做好服务驻区单位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坚持把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作为社区党组织的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服务常态化。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组织引导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干部直接联系居民小区、居民家庭和社区单位,落实好入户走访、承诺践诺、民意代理等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与群众保持最紧密、最经常的联系。健全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查推动,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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