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三:存款保险
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人行的研究部署,已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将于2015年1月份推出,所有银行均纳入存款保险制度范畴;根据银行风险评级,实行差别年化费率;设定一定规模的赔付额度,如市场预计的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并且按照比例赔付;设计“早期纠正”的功能。
分析人士和专家普遍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有利于推动利率市场化,促使金融改革创新提速,意味着银行背后的政府兜底、国家信用等“隐性承诺”将逐步被打破,未来银行也适用市场化的破产制度,从而开启银行业真正市场化竞争的大门。
关键词四:外资银行
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不再规定其总行无偿拨给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再将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作为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初次设立分行的条件。此前,10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提高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
上述两项政策,是我国对外资行主动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为外资行设立运营提供更加宽松、自主的制度环境。这将对国内银行业造成冲击,但也会促使中资行加快经营转型,转变服务方式,推动经营效率提升,迫使中资行进一步把服务重点转向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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