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央企职务犯罪客观上的原因我就不多说了,我主要分析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来说,我们梳理出了12种的犯罪心理,我就从这12种心理跟大家说说。
第一种,虚荣心理。虚荣心理,主要就是通过用巨额的公款来换取他人的羡慕或者达到自己精神上的某种需求的心态。就像追求表面上的光彩的这种心态。我们办理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子的。一个年轻小伙子,他们两口子都是在一单位,两个人职务都一样。这个小伙子非常爱他的老婆,他就想,要不然我地位比她高,要不然我就比她多挣钱,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为了赢得老婆的高兴欢心,他就铤而走险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最后进监狱了。其实,他跟他的老婆的职位都是处级,两个人日子非常好,两个人关系也非常好,结果就是因为他为了讨老婆欢心,为了能够在各方面都能够比老婆高一点,让老婆高兴,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上的。
第二种心理就是侥幸心理,就是认为可以逃避惩罚的这种心态。几乎所有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都有这种心理,产生这种职务犯罪心理的诱因包括职务犯罪黑数比较大,确实有一批职务犯罪人还没有被查处,但什么时候被查处谁也不知道。所以,就使得有一些人产生“都是别人撞在枪口上,跟我没有关系,我肯定不会”的这种侥幸心理。这些人往往自以为非常的聪明,他认为自己的作案手段比别人高明,别人不可能发现这个问题。还有一种就是他相信行贿人,行贿人行贿的时候往往都跟你说,没事,咱俩就一对一,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这事没有人知道,信誓旦旦。但是我们现在查处的受贿案大部分行贿受贿都是一对一的,但这些都被绳之以法了,我一会儿再说。所以这是一种心理。然后,侥幸心理还有就是认为,即便被发现了检察机关哪儿那么容易就查清了,不一定能查清的。还有,认为即使查清了以后我早跑了。裸官的现象普遍。还有认为,即便我被司法机关抓了,被纪委调查了,我什么都不说你能拿我怎么样。还有,就是在作案的时候已经找了很多个借口,像刚才介绍的隐性受贿,打着法律的擦边球,让司法机关对这个事定不了案。再有认为自己有关系网,或者有靠山,等等,会有人把自己捞出去。很多种想法都造成了这些人铤而走险,侥幸心理在作怪。但事实上,侥幸心理真是要不得,检察机关查案件真是要把案件查清楚,没有查不清楚的。这些人面临的都是被绳之以法。而且他们还都要认罪悔罪,不认罪悔罪面临的就是除了重判之外,后续的一系列的(处罚),包括到了监狱也得认罪伏法,不认罪伏法一天都不可能减刑。这是有明确规定的。
在侥幸心理这一块我想多说两句。有这么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人认为,我犯了案了,我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案发。但是你想想,一辈子没有案发但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案发,你不知道什么案件会牵扯到你,你不知道什么事会牵涉到你,你哪儿知道啊。但是自从你犯案的那天起,你心里就肯定就不安了,肯定就忐忑。我们有些嫌疑人,跟自己有关系的关系人进去了,天天睡不着觉。他知道别人说什么了,他知道别人牵涉出什么来,他知道检察机关什么时候能找到他、什么时候能抓他。我们办了一个案子,就是从局长、副局长、部门经理、副经理,这几个人,前三个人都给抓了,最后,单位说你们赶快把他给抓进去吧,再不抓进去这个人就有可能疯了。因为前面的人都跟他有关系,一个行贿人给他们四个人同时行贿他能不知道吗,他肯定清楚啊,他清楚他能在家能吃得香睡得着吗?不可能的。所以,侥幸心理是坚决要杜绝的。再有,行贿人被检查机关立案了,受贿人极度紧张。我办理一个案子,有的就是彻夜不眠,行贿人刚刚一被带走,他在家就恐惧痛苦、后悔绝望,站在自己家的楼上跳下的心思都有,但一想想自己的父母、家人、孩子,他自己就说,我到检察机关来自首来了,最后他确实得到从轻处理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案很多次,最后检察机关认定了,比如说我犯了100次,可能就认定了我10次,我觉得我值了,剩下我那些钱等我出来还有钱花呢。但是你算算你觉得值不值,你想想按照法律规定贪污受贿10万块钱就10年期刑,10年意味着什么啊?我们前两天刚刚有一个案子,三个人10万块钱,一个人分了三万多块钱,但是三个人没有主从,要是说从犯还可以判轻点,没有从犯,三个人都是主犯,主犯没有任何的法定的从轻减刑条件。那三个人都是十年,你说10万块钱、三个人、10年,你算算,10年大好的年华,你在监狱里面失去人身自由,一会儿我说后面的时候大家就知道了,失去人身自由的滋味可不是好受的,这是一种情况。
侥幸心理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即使发现我的问题了,我早跑了,跑了你想想你的日子更不好受。我们办理的一个案子,有一个小伙子,他是央企境外机构在俄罗斯会计常驻,那也没有事干,很寂寞,斜对面就是赌场,然后就进去了,一开始先拿自己的工资玩,越玩越上瘾。你想境外公司的会计,基本上他一个人干了,自己管着钱,然后就把钱拿出来,结果空越弄越大,还不上了,越还不上越想还。你不还上你怎么交代,然后这时候想到借高利贷了。借了人家俄罗斯赌场的高利贷,然后也赔进去了。赔进去了后,总公司调令来了让他回国,回国就如释重负,就好像逃离苦海似的。因为他当时想的并不是归还公司的欠款,而是躲开高利贷公司。他没想到人家高利贷公司跑国内追他要这钱来了,结果案发了。案发了以后他就跑了,跑到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个小村子里面,在那呆着,他也不敢出门,一听见警车响、一看见警察就往家跑。最后,他自己就在那个地方,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过了三年。他说,我再这么过下去就崩溃了。他自己主动到司法机关自首来了,后来我们去云南给他接回来了。接回来以后,他到了监狱看守所的那天,他就像一块石头落地,还挺高兴。他说我总算过一个人过的日子了。他把自己的事情全谈清楚了,自己心里石头就没有了,就什么样的处理我都接受,因为他家里人都退赔了,退赔了,判不了死刑了。他说,愿意在监狱服刑,愿意劳动改造,最后让自己重新过上人的日子。
侥幸心理真的是要不得的。像城建有一个人,他当时就是受贿2000多万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分析自己心理的时候说,当时我也有畏惧心理,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一开始的时候肯定害怕,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以后觉得没事。我总是在想,受贿的又不只是我一个人,况且我受贿的行为都是很秘密的,怎么可能查到我的头上,这是我的侥幸心理。还有,首汽租赁公司有一个人说我有很强的侥幸心理,虽然心里清楚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但是我觉得反腐败不会反到自己头上。这都是侥幸心理作怪。这是第二种心理。
第三种心理就是攀比的心理,看到别人一掷千金,非常慷慨,自己就眼红,然后就跟人去攀比的心态。像我们办理的华润公司有一个小伙子,是重点大学的学生会主席,非常优秀,分到华润以后,在二级公司很得经理的信任,很快就提到了业务科长的位置上。华润做金融贸易,出国的机会非常多,有一次出国去日本,在日本机场等飞机,看到跟他同龄的年轻人在免税店里头看见什么东西不问价直接就刷卡买。他当时就觉得,人家怎么能做到,我怎么就做不到。回来就自己琢磨这个问题,觉得都是同样的同龄人,而且华润公司比那些人公司也要好,他们能做到为什么我怎么就做不到,所以就铤而走险,在跟一个企业做业务的过程中,对一笔货款他做了一个假帐贪污了49万元。第一笔就贪污了49万,后来又陆陆续续收受人家的贿赂好几十万。这样等于是贪污受贿上百万元,最后被判刑了有期徒刑。当时,他自己就提出来,说要用自己的事例警醒世人,希望把他拍成一个警示教育宣传片,然后他要让他同龄人去看。他说,现在跟自己过去比,真是觉得非常不值,说都是攀比心理在作怪,你说说我跟人家比什么,我本来很有发展前途的一个人,家里根本不缺钱。后来积极退赔,判了15年,但是最好的年华只能在监狱里面度过了。
第四个心理就是失衡心理。失衡跟攀比其实有紧密联系的,攀比是原因,失衡是结果。其实就是这样,认为自己的付出跟收益不对等,然后产生不满的这种心态。像毕玉玺的案子,其实也是失衡心理在作怪,从政府到企业,一个是觉得升迁没有希望了,然后对这个事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最后自己贪污受贿,然后走上的犯罪的道路。他账外设小金库的金额是非常大的,但有很多种用途,其中有一笔用途就是买保险了,最后定的是私吞国有资产。当时对社会公布的时候,他的第一块事实就是私吞国有资产,当然还有受贿,受贿金额也是非常大的。
第五个就是享乐心理,就是超越道德法律和自己的经济条件去无限追求享乐的这种心态。贪污受贿的钱就是为了让自己及时行乐。一个国有公司的负责人把收回的货款都截留,截留完了以后就是吃喝嫖赌都挥霍了,最后抓到他的时候一分钱没有,因为他是挂账的,截留应收款,但是因为没有钱归还,就按贪污论处,差一点命就没有保住。由于刑法修订,所以保了一条命,这是享乐心理。
第六个就是有恃无恐的心理,认为自己有盘根错节的关系,认为上有保护伞、下有关系网,无所顾忌,顶风作案的这种情况也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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