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经济绝非 “去国有化”(2)

发展混合经济绝非 “去国有化”(2)

摘要:8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他同时指出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

四个原则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有过重要论述。他说“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如何着眼“加强”来深化国企改革?不是抱残守缺、原地踏步,而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这说明改革的总要求是,加大改革措施力度,做到两种程度的加强,一是国企原有基础上的“自我完善”,二是改制重组性的“浴火重生”。

自我完善。目前,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例已达89%,央企资产总额的56.97%、净资产的75.62%和营业收入的60.56%都已在上市公司。有些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不一定需要上市。也有的国企因为经营领域、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不适宜向社会融资和实行股份制。所有国企都要立足实际,科学定位,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行为约束,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经营效益。

浴火重生。要坚持在增量基础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利用混合的资产组织形式,对内规范产权约束,完善治理结构,对外吸引社会融资,扩大影响力,增强创新力。应该说,发展混合经济的这个过程,将是险象环生,布满荆棘,又充满刺激,生机盎然。

那么,新时期的国有企业应当如何通过混合经济的方式,既发展壮大自身,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建材、中国医药可谓混合经济的成功典型。这两家都是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他们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形成了一个由央企控股、吸收私营企业参加的多元化混合经济体系,极大地扩大了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另一方面,这两家企业搞混合经济的成功也给整个行业注入了活力,挽救了许多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下处于困境、濒临破产的私营企业,从而实现了国有和民资的双赢。这说明,发展混合所有制是一条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新路。类似的国有企业发展的经验,怎样总结?我们只能按照习近平提出的“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的标准来检验。我们应通过试点,推广经过实践证明符合发展方向的经验,反对那些违背发展方向的做法。

按照习近平“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的指导思想,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至少应该遵循以下四项重要原则:第一是在改善产权结构的前提下,转换国企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活力,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更好,资产经营效益更好;二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公有制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具有显著的控制力;三是通过“混合”使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没有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和化公为私现象。

因此,我们在搞混合所有制时,应该将上述四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标准和原则,只要是符合的,就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干。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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