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在通过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做了不少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据统计,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总企业户数的52%。2005年至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发行可转债引入民间投资累计638项,数额累计15146亿元。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重已超过60%。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竞争领域大型集团公司总部层面产权多元化比例过低,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资委认真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决定》有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
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基本思路,作为专家观点,笔者认为可以概括为“123456构想”,即:实现一个目标,涵盖两个方面,引入三种资本,采取四种方式,打破五种界限,把握六个原则。
(一)实现一个目标: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基本经济制度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基本性质的经济制度,由于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经济性质决定社会性质,所以,基本经济制度是关系到社会基本性质的根本制度。中国之所以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最根本的是由其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即由于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中国才始终保持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公有制主体地位,二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什么是公有制经济?过去,公有制经济主要有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类,目前传统的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已经很小,所以从中国国情来看,现阶段的公有制经济主要指国有经济。按通常观念,国有经济也包括国有控股经济,所以,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属于国有经济范畴。
什么叫主体?主体就是主要部分,从数量比例来看,至少超过一半以上才能称得上主体。经过35年来的深化改革,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经逐步下降到了较低水平,目前占比不到五分之一(GDP占比19.2%)。可见,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绝不是什么国退民进的问题,而是通过改革如何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问题,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来实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目的。
国企深化改革的具体目标有三个:一是大部分国有企业逐步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降低国有股权比重;三是大力支持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当然,国有资本也可以参与到非公经济中)。这样,可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涵盖两个方面:存量与增量的产权多元化。
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存量产权多元化。
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股权结构,主要有四种形式及其考虑:
——国有独资: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
——国有绝对控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国有相对控股:部分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国有参股或退出:国家不需要控股的企业。
另一方面,增量产权多元化。
新的投资要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股:
——新设企业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股;
——新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股。
在增量产权多元化的新设混合所有制中,国有资本是否控股、参股或不参与,也参照上面存量多元化的考虑原则。
(三)引入三种资本:非公企业资本、自然人资本及员工持股。
一是引入民营资本或外国资本。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非公企业可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参与现有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或国有企业新投资的项目。
二是国内外自然人资本。公开上市的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的多数是自然人。此外,与企业产业链价值链密切相关外部自然人,如供应商、销售商等外部骨干人物,投入资本参与国有改制重组或新投资项目。
三是内部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形式通常有企业高管持股、业务骨干(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营销骨干等)持股和全员持股。通过员工持股,使企业员工的命运与企业的命运捆绑联系在一起。
(四)采取四种方式:改制、上市、交易及引进投资。
一是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主要是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把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是企业上市。通过股票市场来实现,企业可以整体上市,也可以分业务板块上市,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是产权交易。国有企业产权的出售、国有股权的退出,通过产权市场公开交易,这是一种比较规范、透明、公平的方式。
四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产业型战略投资者,这类投资者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与企业生产经营有较密切的关系,也较关注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投入后一般没有退出的打算。另一类是股权投资基金等财务型战略投资者,主要关注资本运作,通常企业上市后便逐步退出。
(五)打破五种界限:所有制、层级、系统、产业及国界限制。
混合所有制的混合,指的是不同经济成分大混合,为此必须要大力打破各种已有的界限。
一是公与非公的界限。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使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很好地融合。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界限。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管理。发展混合所有制,就要打破层级界限,使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很好地结合起来。
三是系统内与系统外界限。当前,工业、能源、通讯、除铁路外的运输业等行业属于国资委系统监管,金融、铁路、烟草、文化、教育等行业仍然隶属于有关部门。目前,中央企业资产占全部国有资产的比重不到三分之一(只有31.3%),因此,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必须打破国资委监管系统界限,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
四是产业与金融的界限。金融资产不仅数量大,布局广泛,而且产融结合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趋势。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打破产业界限,发挥实业和金融业的各自优势,使实业与金融业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是国内与国际界限。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潮流,35年的改革开放使得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逐步融入了世界经济格局。国有企业引入外国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转换经营机制,还可以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促进国际市场开拓,达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之目的。
(六)把握六个原则:中国特色、积极发展、稳步推进、转换机制、谨慎操作、一企一策。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总体上应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中国特色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不能走僵化封闭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走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之路。指导思想上,既不能死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教条,也不能照搬照套西方经济学的教条,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路子。
二是积极发展原则。要积极鼓励,大力推动,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三是稳步推进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不能刮一股风,不能搞急于求成的推进时间表、指标任务书,而应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有计划分步骤逐步稳步推进。看得清、有把握的就立即进行,看不清、有争议的先探讨或试点。
四是转换机制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为了吸引资本,更重要的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完全的市场主体。
五是谨慎操作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最关键的是要把握一点: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必须谨慎操作,重点是操作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规范、透明、阳光运作。
六是一企一策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切忌搞一刀切,要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多种形式、多种模式。每个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思路规划要慎重调研,上下统一思想,制订科学合理方案,反复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最后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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