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现状和展望(3)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现状和展望(3)

摘要: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一方面,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过去上百年甚至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环境问题也快速积累,并集中爆发出来。可以说,目前中国正进入各类环境与健康事件的高发期。另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要求,消费结构升级相应地要求产业结构升级。

4.坚持不懈地推动节能减排

近来我们在稳定经济增长方面的压力有所上升,实现“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压力加大,但节能减排工作决不能放松。要严格目标责任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强化政策引导,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加快建立节能减排市场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有序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实施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循环经济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总之,要处理好稳定经济增长与推进节能减排的关系,使国民经济中“绿色”的成分更多更浓。

5.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加快建立健全。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将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完成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稳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状况,逐步提高各项保障标准。同时,要吸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注重“广覆盖、保基本”,防止“养懒”和加重负担,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长期可持续性。

(三)若干关系长远的重大改革举措

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根本上靠的是改革开放,今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也必须深化改革开放。要善于加强顶层设计、总结基层经验,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目的是合理调整利益关系和地方政府、企业的行为,推动各类经济主体自觉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一是研究完善分税制。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税关系,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事权,完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改变上级点菜、下级埋单的做法,使地方有足够的财力落实其支出责任,降低其过分追求GDP和税收的冲动。二是研究全面推开资源税。将资源税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适时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税率,充分发挥资源税对节能降耗、绿色消费、收入分配调节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开征环境税,加快现有税种的“绿化”,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税制。四是研究完善财产税制度。推进房产税改革,加大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抑制投机炒作。研究征收遗产和赠与税、资本利得税,合理调节社会财富分布悬殊矛盾。

深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环境治理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完善水电、核电定价机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城市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包括地下水)价格。更加充分发挥价格在节约资源能源、控制污染排放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杠杆作用,促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都要注重和体现公平。在初次分配方面,要加大对劳动报酬的保护,真正落实按劳分配为主原则,规范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尤其要下决心治理凭借垄断地位或不合理占有自然资源、公共资源而获得暴利的现象。在再分配方面,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主体。新生代农民工绝大部分不可能再回到农村,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不同城市之间过于频繁流动对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留守儿童等)、城市用工企业、交通运输系统等都带来不利影响。做实城市化,让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需要说明,对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和其他城市要区别对待。一些超大城市要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中低端产业和劳动力向外双转移,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同时,其他城市要放宽落户条件,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完全意义上的城镇居民。

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政府有四项主要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从转变政府职能角度看,应把顺序调过来,着力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并注重改进经济调节方式,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来实施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宏观调控本质上是全国性、全局性的,企业生产也日益全国一体化甚至全球化,要适当弱化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方面的职能,充分赋予和发挥企业的经营决策自主权,更好地实现“全国一盘棋”国家战略和企业生产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合理化布局。要完善干部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制度,对那些经济增长过快和过慢的地方,都应要求其作出合理性解释,既不鼓励过分追求GDP,也不鼓励落后。同时,可借鉴德国等国家的做法,改革GDP核算办法,实行地方GDP由上级统计部门统一核算(如各省GDP由国家统计局核算)。探索建立类似绿色GDP、幸福指数等核算或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地方发展成果的重要参考依据。总之,要让各级干部的行为取向紧跟科学发展观这一指挥棒来转。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本背景报告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提供,有删节,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观点。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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