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在诸多讯刑逼供案件的曝光和公众的强烈关注下,为遏制和减少刑讯逼供行为,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然而依然没有起到禁绝的作用。在实际的审讯过程中,由于冻、饿、晒或者殴打这样的行为比较容易留下痕迹,审讯人员就会采取疲劳审讯的方式,让嫌疑人在身心上备受煎熬。究其原因,就在于由于缺乏相应的排除指引和操作标准,各级法院在采用证据时,无法有效进行非法性排除。比如什么样的证据属于刑讯逼供所得,刑讯逼供的范畴是什么,疲劳审讯属不属于讯刑逼供,多长时间算疲劳审讯,在解释文件中应当给予详细的解释,才能发挥制度化的效力。
禁止疲劳审讯,排除非法证据,或将在短时期内给办案人员带来不适应感,增加司法成本,影响破案率。但应该看到的是,维护程序正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今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对非法证据排除作出重要论述。这就说明了,维护程序正义,就不仅仅是个人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更是建设公平、和谐、法治中国的必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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