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重点问题待厘清(3)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重点问题待厘清(3)

下一阶段:推进分类改革,完善配套政策

应当看到,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仅仅是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建立完善现代公务员制度,关键在于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

一方面,公务员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不仅是激励,更是科学管理。现阶段社会普遍关注“职务与职级并行”对提高待遇的意义,忽略了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管理的需求。公共行政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全部人事行政制度的基础和起点都建筑在分类及标准之上,有效的人事行政离不开科学的人事分类。现代社会的政府管理工作庞杂繁复,需要依赖不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完成。依然沿用粗放的干部大一统管理思路,将700多万公务员均划分到综合管理类别,采用“一张卷子考天下”,不但造成晋升通道拥堵,更导致专业人才招不进、留不住、人岗不匹配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政府管理效能。因此,必须严格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和部分专精技术类人员设计符合其职业特征与规律的职务类别,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性。

另一方面,只有分类,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晋升通道拥挤的问题,增强级别激励的有效性。级别不可能脱离职务序列单独存在。根据现行分类,职级晋升仅仅是在综合管理类的框架下,给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之外增设了一条职级晋升通道,作用必然有限。只有增加分类,设置除领导职务序列之外的多个职务层次序列,并与职级对应,才能进一步拓宽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实现“条条大路通罗马”;也才能更有效地破除“官本位”思想,激励更多公务员由“谋官”转为“谋事”。

下一阶段,深化分类管理,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仍需完善多种配套政策。如:强化财政支持,大幅提升级别待遇和档差,以增强其激励作用;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推进新类别公务员积极“入轨”;调整干部人事政策规定,明确不同类别之间人员的对接转换问题,等等。各地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改革部门之间,以及改革部门与被改革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本着增进共识、合理有效的原则,稳步建立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动公务员分类改革逐步深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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