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研究质量,服务法治建设。依托“创新思想库”载体,汇聚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学者和来自一线部门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聚焦“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发展”等问题,立项深入研究。同时,积极促进“教研相长”,推动思想库课题与教学实践的相互转化。依托“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深圳论坛”、校学术沙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个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与研讨,推动特区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以“两个结合”加强自身建设,当好依法治校的“排头兵”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校必须以法治的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处理两个关系,推动两个结合,确保履行好新使命。
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推动依法治校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决定》要求:“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不是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改革也不是随心所欲、轻举妄动。改革创新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而法治要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一方面,我们办学要遵循《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推进党校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党校发展过程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前不久,我们梳理汇编了《新课开发管理制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等29项规章制度,内容覆盖教学、科研、行政与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同时开展了“一校两制”深化改革研究工作,在现行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探索改革创新方案。
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推动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决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我们党校要一手坚持依法治校,一手坚持以德治校。要在严格遵守党校办学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效能,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同时,要大力提倡以德治校,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把好人才的引进关、培养关和使用关,提升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作风形象的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提升。
(作者系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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