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际化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对外直接投资的中介服务机构大致可分两大类:一是专门性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二是一般性中介服务机构,如投资顾问公司、财务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以及管理咨询公司等。对外直接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广泛的信息来源,可以减少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同时中介机构专业能力精熟,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前期尽职调查,可以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科学、可行的评估,明辨法律财务等风险,帮助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高国际化运作效率。由于外资品牌投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较高,部分企业为节省投资成本,放弃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投资服务机构,结果因专业经验欠缺及项目尽调不充分方案设计有遗漏等原因导致交易后隐藏的矛盾暴露,有的甚至影响到项目正常运营下去。部分本土对外直接投资中介机构虽然收费较低,但有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达不到国际水准。因此对中国“走出去”的企业而言,目前还是需要充分信任并利用国际化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组成国际与国内中介服务机构相结合的顾问团队,实施对外直接投资。
(七)应付处理东道国复杂政治社会关系的能力有待提高
中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中面临较多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挑战,有的国家各种力量长期博弈对峙,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由于没有处理好与各派系的关系,有的项目遭遇派系力量的阻挠导致失败。据我们的调查,中国一部分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平衡东道国各种关系上存在较严重的误区,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过度依赖东道国政府高层关系,有的国家政府自身并不稳定,中国企业过分依赖这种不稳定政府的高层官员,容易导致低层普通民众的反对,甚至可能引发抗议事件,最终导致项目实施不下去;二是不重视反对派、NGO组织以及媒体的声音,尤其是NGO。在普选国家,NGO组织和媒体力量强大,往往能掌握舆论的话语权,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往往轻视这些力量,使一些原本有更好解决方式的环境社会矛盾激化,进而影响投资项目。三是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上有的还有欠缺,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是民本,企业在国际化运营过程中,应通过项目带动社区经济的增长,同时要重视社区居民的就业,实现与东道国社区的共同发展,与居民和谐共处。
(八)跨文化整合能力较弱
当今世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以中国传统儒学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以伊斯兰教为特征的伊斯兰文化以及印度文化、俄罗斯文化、拉美文化等主要文化类型并立交错、差异鲜明,形成了当今世界性与民族性共生、全球化与多样化并存的文化格局。世界文化的多元性造成了各国文化的差异性,走出去的中国企业由于与东道国的语言、风俗习惯、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给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巨大。另一方面,东西方文化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商业文化差异给企业投资和收购兼并后的整合工作带来困难。据我们的调查,东道国文化包容性越弱的国家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越大,这类国家及居住企业文化兼容性差;而东道国文化包容性越强的国家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越小,这类国家及居住企业容易接受收购投资方带来的企业文化。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应以尊重东道国的文化习俗为出发点,在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的原则下努力化解这些文化差异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三、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建议
(一)加快对外直接投资立法
自2000年中央和国家提出“走出去”战略之后,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委都先后制定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并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这些政策规章对促进与规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有的政策与规章已不能适应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的形势,而有的政策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向法律条文演进,以更好地推动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因此,我们认为,国家应加快制定并实施《对外直接投资法》,作为统一调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基本法律,通过该法对中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涉及的投资主体、投资形式、审批程序、融资税收政策、管理部门及职能监管、中介服务机构与争端解决等做原则性的规定,确保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有法可依。
(二)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目前,中国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配套的财税金融制度、政策体系建设虽取得很大进步,但在财税、金融、民营企业融资等方面尚存不足。
首先,在财税方面,应加大能源、资源、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加大重点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税收优惠力度并细化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征管措施。
其次,在金融方面,加快国内金融改革步伐,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对外直接投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元方式融资,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广泛的资金来源。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建立以中小企业服务为核心的多层次对外直接投资担保体系,允许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以项目本身权益做担保,扩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支持范围。
并且,扩大设立面向特定国家和地区以及特定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引导基金,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鼓励社会资金设立对外直接投资并购基金,加强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再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强亚洲货币合作,实现人民币在亚洲的区域化,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推动人民币参与国际结算,扩大人民币国际化范围,同时放松外汇管制,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便利化。
最后,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并购,建立分支网点,配合企业国际化,鼓励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借助海外市场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进行融资。
(三)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中国企业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卓越的成功经验,但从总体分析,中国企业国际化还存在较多问题。企业国际化应战略性布局,优化企业制度,提升合规运营能力,增强合作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战略方面,企业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制定国际化经营战略,前期调研要充分,战略方案要细化,决策过程要科学,制定的战略具有可持续发展性。
在企业制度上,应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使企业建立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守法高效、财务合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管理、监控、考核和激励机制,对海外子公司充分授权,大力推进管理与运行的本地化,正确处理国内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的关系。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国际形象。尊重东道国法律、文化与习俗,保护投资地环境。加强与东道国投资地社区与居民的友好沟通,积极参与当地社区的活动,积极参与东道国与企业有关的慈善活动,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体系。充分利用东道国的各类媒体,做好企业形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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