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反腐预防机制。国有企业要不断制定和完善反腐制度,建立起设计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用严格的制度管住“钱”是遏制腐败的关键,只有建立严格透明的财务运行制度,才能在源头上堵住腐败的缺口。着力构建反腐监督机制。在企业中建立起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将决策权交由股东会,将执行权交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将监督权交给监事会,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要畅通群众和员工的举报途径,充分发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
加大惩处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贪腐金额巨大的案件要严厉处理并及时地向外界通报,使得人们在心理上产生敬畏,从而不敢“越雷池”“闯红灯”。建立反腐倡廉责任追究制度,对一些重大项目要实现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必须要严格追究、追加惩处。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加强干部流动,对于“破格提拔”和“破例使用”一定要严格审查,对于那些有能力有操守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对于那些碌碌无为、作风不正的干部要果断处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强化腐败案件处理回避制度,禁止与案件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人员插手案件。同时要将领导干部的晋升同反腐倡廉的执行情况结合起来,将反腐监督检查的结果纳入考核的范围中去,以此来形成干部清廉、领导自律的良好风气。
国有企业的反腐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我们要不断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反腐机制建设,消除腐败产生的土壤,让国有企业在健康积极的环境中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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