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依法治国是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我们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和德都是由一定经济关系决定并为其服务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作为上层建筑都产生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内容上相互吸收。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法治规范的重要来源。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主要内容的集中概括。我国的《宪法》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这就把社会主义的道德的主要内容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是一种道德信念、道德理想。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践经验证明,法治不健全,法律上有漏洞,坏人就会乘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充分做好事。实践经验也说明,即使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但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文化缺乏,思想道德素质低,缺乏对法律法治的信仰和敬畏,再好的法律也会因为得不到信仰和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会形同虚设。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文化和法治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搞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为此,我们要运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手段,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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