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信息发布最受公众关注,容易引发舆情,是法制教育的最好契机,处理得好可以达到培育公众法制意识的目的。如果忽视了贪腐信息发布中的法制宣传,面对质疑极易误导舆情,出现认识偏差产生负面看法。依法治国首先要培育公众法制意识,法制建设要以法制教育优先。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也是贪腐信息发布中需要落实的工作。
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必须拓宽和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法制宣传不能简单说教,要以公众自愿接受为目标,应千方百计创新方式方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看了不少警示教育片,至今仍记忆犹新。其中一部《四风之害》影响最广。影片通过典型案例披露,深入分析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危害,禁示党员干部要牢记“四风”之害,禁“四风”之欲。虽然片中的反面人物贪腐行为十分严重,但影片还原事实真相,罪恶和后果讲的深、讲得透,达到了触及观众灵魂和思想教育效果。笔者由此受到启发,为什么不能在贪腐信息发布中落实法制教育任务,让公众得到一次法制意识培育。读者可从近日一则小官巨贪舆情中体会到此举的重要性。“小官巨贪”信息披露文字很少,相关网评文章很多,疑问和争论也不少,突显舆情发布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贪腐信息发布应落实法制意识培育责任。由于贪腐信息发布最受公众关注,信息传播最快最广,也是法制教育最好契机。近日,一则水厂老总家中搜出亿元消息引发网民关注,引爆网络舆情。由于官方信息只有简短几句,看不到案件细节和深度分析,一连串的疑问犹如解不开的疙瘩,困扰着公众情绪。从中可以看到,消息发布者没太在意重磅新闻可能激起的千层浪,在引导舆情方面错失了良机,也放弃了法制宣传的最好机会。纪检监察机关负有惩治犯罪的重任,是法律的维护者,人民利益的守护者。查办案件是为了打击犯罪、彰显正义,这是正能量需要向公众传递,这就需要消息发布者承担起法制教育的责任。案件还没有水落石出就不要急于发布消息;问题查清楚了,发布前也要站在公民法律教育高度,做到理清思路、导向明确、剖析深刻。贪腐信息发布不能太简单,有为公众解惑、引导舆论走向的义务。不能丢出个重大新闻,在引发全社会关注后就不闻不问了,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不利于国家反腐机制建设。
贪腐信息发布应唤醒党员责任,解惑公众疑问。“小官巨贪”案件信息发布表明,发布者有很多事情要做。首先是高度认识。小官巨贪案的查办,正是在中央十八大后持续反腐形势下取得的成果,表明了党治理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其次,唤醒党员意识。衡阳贿选案发生后,习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质问“衡阳共产党员哪里去了”,更连声追问了6个“到哪里去了”。本案异曲同工,也该问问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干嘛,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在干嘛?如此巨大的数额不可能没有一点蛛丝马迹,难道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第三,制度建设需补漏洞。发生那么大案子,水厂的财务制度和纪律出了什么状况,是如何形同虚实的,怎样才能补上。第四,解答公众疑惑。包括亿元贪腐是一人所为,还是团伙作案;水厂的年收入能不能支撑亿元贪腐;主管部门的责任,期间有没有相关举报等等。由上可见,贪腐信息发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发布前有很多功课要做。只有做到了对案件分析深入,诸多因素都考虑周到,才能在信息发布时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达到正确引导舆论的目的。
反腐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党的十八大提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需要全党行动起来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一起参与到“老虎”、“苍蝇”一块打氛围中,让贪腐分子无处遁形。笔者坚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取得最后胜利,中国的法制社会建设一定会实现。
(作者单位: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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