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顺利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因而,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被提出17年后,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议题,“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推进“依法治国”成为涉及各领域、各方面的一项政治任务。
中国历来在“人治”与“法治”中徘徊,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康庄大道,也是中国摆脱讲人情讲关系陋俗的新开端,杜绝了“走后门”、“拉关系”,顺应了党防腐倡廉之势,巩固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指法律的笼子,我们要牢记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任何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权力都是“空中楼阁”,基石不稳,必将付之东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党中央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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