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对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都做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为了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等等,所谓“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了拍屁股”的“三拍”现象时常出现。不仅如此,该决策时不决策、久拖不决也是百姓诟病的一种行政不作为。为了杜绝以前出现的这些问题,《决定》针对政府这个执法主体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就是一大亮点。
以后重大事项一把手拍脑袋决策将变成违法行为,因为《决定》已经对决策出台的法定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拍脑袋决策不仅仅违法,当初的决策者还要为此付上终身的责任,这也是《决定》中的另一个亮点: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不过要保证依法决策的相关制度真正落地,专家认为仍需有一些配套政策出台。比如要对决策进行事前、事后的第三方评估、要建立领导干部的诚信档案、记录官员的决策过程、同时也要保证追责的程序本身科学合理等等。
《决定》从六个方面对建立依法行政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了重要部署,依法行政体制就要做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法治政府则要做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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