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3)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3)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从人类文明与法治的关系上找到依据,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法治问题认识提高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要脚踏实地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首先表现为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截止2014年9月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经制定了242部法律,涵盖了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此外,国务院制定了900多件行政法规,还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还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也表现为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有关规范行政主体和公务员的法律制度的制订和落实、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的制订和落实、规范行政监督、行政救济的法律制度的制订和落实,中国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政府权力取得和运行的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继 1999年颁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后,2004年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提出了此后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

2008年,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目前,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加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还表现在司法体系的建立以及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制订和实施,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系和制度。近年来,中国加快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这一改革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以在党的领导下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此外,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理念正在树立,人权的法制保障正在得到强化,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法治文化逐渐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所取得的成就总结,其中包括,“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壮大。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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