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从人类文明与法治的关系上找到依据,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法治问题认识提高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要脚踏实地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看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从人类文明与法治的关系上找到依据

人类从公元前 5000年左右进入文明时代。人类最初的文明是农耕文明。这一文明以农业生产为主,其成熟形态基本上是单家独户的、自给自足的个体生产,商业、工业是辅助性产业,人们大多生活在农村,通常以血缘为纽带进行村落聚居,国家组织大多采取君主政体。从公元1500年之后,人类逐渐发展出一种新的文明形式:商工文明。商工文明的成熟时代的特征包括:思维方式的理性化,价值观念的人本化,交换方式的市场化,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分配方式的普惠化,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政治组织的民主化,管理方式的法治化,活动范围的全球化。

在农耕文明时代,人类出现了法律。这一时期的法律大多体现为君主为统治臣民、维护秩序而立法。但农耕文明时代有法律而无法治。法治是商工文明时代的要求。人类进入商工文明时代,针对农耕文明普遍存在的专制王权提出法治要求,是为了限制、束缚专制王权,保护民众的权利。

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是促进商工文明法治发展的两大动力。商工文明法治的理论基础是古典自然法理论。该理论的基本框架如下:人类曾经生活在没有国家、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为了摆脱人们相互侵害的无秩序状态,人们通过协议,成立国家,同时,每个人让渡一部分自然权利,交给国家行使,这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的行使,从道义上说,必须为了实现人们建立国家时所追求的目的;从形式上说,必须遵从人民所同意的法律。

总而言之,近现代法治主张的提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作为国家成员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财产安全不受以王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的侵犯问题。从这点上看,与我们今天倡导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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