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行事上存在“法治”丢失的现象。在生活和工作上都出现了作风“变质”的问题,不正之风和潜规则盛行,主要体现在“不认主义认实惠”、“不认组织认个人”;“百鸟朝凤”式只唯上不唯下型决策、“三拍干部”的“糊涂型”决策;“少数人独掌用人权”、任人“唯钱、唯亲、唯顺”的利益优先等等,严重影响了党内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损害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法治”要从“头”开始,指的是让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最有可能对公众产生引导作用的,是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阳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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