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带领着几亿中国人取得了反帝反封建的胜利,实行了能够体现最广大人民基本意志和根本权益的人民民主专政,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之后,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中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从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部署,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治国方针和理念的重大突破,是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进一步走向繁荣与昌盛的重大举措。
从人类文明发展历程的角度来看,对“法”的运用和法治体系的形成,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人类有了分工协作,这是一种群体内约定俗成的“规矩”,大家都按“规矩”办事以求生存;第二个阶段,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少数聚集权财的人制定了约束别人的“王法”,以实现个人意志和保护个人权益;到了现代社会,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法规制度,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实现部分或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权益,最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治体系。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体系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成长而形成的,我们可以看到,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每一个跨越,都伴随着法治体系的阶段性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实行法治是人类文明日渐成熟的重要标志,能否坚持依法治国也表明了一个国家是否能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潮流,走向繁荣与昌盛。
当代的中国,正处在和平崛起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实现人民的根本权益并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更好的融入人类文明发展潮流,从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中谱下辉煌的“中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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