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重大战略任务。只有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才能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我国奋斗目标和落实重大举措提供必要保障。首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不仅解决人民群众温饱问题,而且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发展需要。党的十六大界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就是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它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执政党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统一、外交等诸多领域和层面,融合了建设经济富国、政治大国、文化强国、军事强国、美丽中国、和谐世界等多个维度的内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在根本上要依靠法治来保障,通过法治来推动,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其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环境、资源、收入分配、城乡统筹等不少领域的改革牵涉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越来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越来越需要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还是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最佳途径。从我国历史看,很多重大改革都是从变法开始的;从国外情况看,法国推行养老制度改革,美国推行医疗制度改革,都是通过法治的途径。因此,改革越是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让政府和人民共享法治红利,以法治来引领改革方向、推动改革进程、保障改革成果。再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道,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制建设的状况和立法、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党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党越是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就越能得到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就越能得到有力的保障。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新的历史时期,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依照党章党规和党的各项制度,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组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党的各项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依法治党,使党的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防止党的权力缺失和滥用,才能保证党执政兴国,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建设与发展,把党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动力和根本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处于一个重大历史关口。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攻坚期”和“瓶颈期”,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处于一个历史重大关口。我们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前所未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矛盾问题前所未有,已有的经验和教训前所未有,形势复杂多变,全面深化各项改革触及到深层次矛盾和重大利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依靠法治。第一,从国际看,文明国家的崛起和制度成熟定型,离不开法治能力的彰显。新加坡虽建国不足50年,但其凭借良好法治和清明政治,一跃成为世界公认的法治国家;荷兰人口不过600万,但因创设“国际法”令世界尊重。“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正处在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点,培植制度优势和法治文明是复兴之梯、崛起之魂。在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关口,法治能力的提升、法治氛围的形成、法治环境的培育至关重要,关系着中国能否全面把握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第二,从现实看,我国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矛盾问题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法治保障和解决。经历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93年的拼搏奋进,经历了新中国64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历了35年改革开放的成功探索,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日益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取得了令世界和国人都惊叹的成就。改革开放前,曾经刮过共产主义风,说共产主义就是电灯电话、出门苹果碰着头,吃喝不发愁。现在不但实现了这些目标,像汽车、电脑、电视等也走进了家庭中,不久的将来私人飞机也会走进家中。经过9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四十七点三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可以说,今非昔比,我国发生了天翻地覆可喜的变化。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国也存在前所未有的矛盾和问题。在经济上,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贫富不均相当严重,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在社会方面,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违法犯罪增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在文化方面,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在党建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有成果,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离不开法治。第三,从国内历史看,已有的经验和教训前所未有。建国以来,我们党依法治国取得了巨大成绩,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十分丰富可资借鉴的经验。同时,出现了破坏法治甚至取消法治的左倾错误倾向和不顾中国实际、盲目崇拜西方民主、法治的右倾错误倾向,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十分丰富可资借鉴的教训。要认真吸取历史经验和教训,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不能左,也不能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断提升包括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在内的各项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务艰巨繁重。当前,人民群众对保障自身权益的要求、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期盼、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都越来越高。按照到2020 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目标,只有六七年时间,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艰巨繁重,需要我们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高的智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取得了很大成绩,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但是,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执法权力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一些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习惯于运用行政命令和经济手段办事,甚至不懂法律、不学法律,知法犯法、以权压法,撇开法律另搞一套。二是司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现象仍很严重,一些司法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枉法。三是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一些法律法规质量不高,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笼统抽象或过于原则,缺乏配套措施,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四是社会尚未形成真正自觉守法用法的氛围,一些群众重关系、习惯于权力说了算、轻法律的思想没有彻底根除,遇事信访不信法。
四、全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和总目标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新中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独特道路。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必由之路,是保障我国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托举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一条成功、自信和光明之路。“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看准了、认定了,必须始终保持战略清醒,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为任何干扰所惑,而是要坚定不移走下去;必须保持强大前进动力,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而是要与时俱进拓展这条路、走好这条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发展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依法治国关键是要使全社会,特别是党的各级组织、各级行政机构、各级司法机构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