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政治> 正文

许传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5)

全会也特别强调,刚才讲法治社会,现在提到法治是因为条件已经很成熟了,大家都呼吁法治,实际上是人民群众的一个要求,也是一个最大公约数,至少他已经大得足够引起执政党关注,这样一个集体的呼声,所以他是相辅相成的。有了这么多拥护支持,法治的这种公民他才能作为一个主要任务,作为主要任务实施就更能够巩固大家对法治的信仰,这是一个小词,但是我们在讨论建议稿的时候也提到,而且我觉得最后还是进入这个决定,就是真诚信仰。信仰这个词以前是不能乱用的,尤其在党的全会文件中,信仰一般是意识形态的,现在实际上是把法律的权威作为信仰的一个对象,实际上是我觉得更好地确定了法治的地位,它是信仰的一个对象,你可以信仰法治,当然你可以信仰其他的,比如说主义等等,所以这个也是一个变化。

我们刚才也提到,法治队伍实际上现在也在经历一些比较大的改革,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前一阵,我一个朋友,律协的一个领导,我们参加一个会还在说呢,他被选为法官遴选委员会一个成员,现在要遴选法官他可以做推荐,他可以推荐律师或者法律学者等等相关的人员。他有一个明确的清单,比如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现在比以前是越来越活了,现在是可以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或者法学专家当中招录立法者、司法者。司法者当然包括法官、检察官,比以前要灵活得多。当然也要求专业了,你是政法专业的当然是更便捷、更规范,而且现在也提出要完善职业保障。

比如我的一些学生,因为我在政法做了六年的老师,建立了法学院,我在做法学院的院长兼书记时,我们有一些学生都在不同的法院,有一些法院法官就是这样,以前法官按判案量等是有补贴的、有津贴的,所以以前收入还是比较好。咱们形成改革之后,实际上各方面待遇比以前要相对降低,他那个职业保障是有问题的,比如有些年轻人要结婚、生孩子,要买房子、买车,这是必需品,没有办法,就只能做法官,做5年之后,因为要求是5年,5年你才能够辞职,但是5年之后就有大批的年轻有为的法官就离开法官队伍了,就去做律师,当然做律师中间有一个过渡,因为他刚刚卸任法官两年内不应该直接从业,但是他可以做一些内部的法律顾问等,这种不公开的事物,所以这个职业保障也是一个大的问题。

我们现在做的一个课题,就是给中组部起草党内法规。我们刚才讲到党建有三大块或者叫三个轮子,一个是党建方面的法规或者条例;一个是干部,干部任用条例;现在还缺一个人才,我们现在承担的,就是党内法规人才工作条例,怎么样更好地服务人才、发现培养实用人才。

课题里面我们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各方面的人才,包括农业、社科、科学院、行政管理等等。我们也考虑到,司法方面人才的职业保障,包括待遇、养老等等,可能都需要健全。我们共识就是,各地司法人才的待遇实际上是比较差的,包括社科方面待遇也比较差,我们希望下一步会有一些改变。虽然内部讲我们还是强调管人才,但已经把管理解为服务、发现、培养、使用。所以我们希望出一个能够鼓励激励人才、受群众欢迎的条例,预计是明年出台。

习总书记也讲过很多次,“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他讲的是天下,人才工作条例当中还要有怎么样吸引外国人才到华工作,不全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能有纯粹的外国人,就是有黄头发、白皮肤,就是这样的专家、学者,包括其他人才,来华工作。要重视人才,包括重视人才的使用,这个制度实际上越来越靠近国际惯例。

举一个例子,在其他国家,律师和法学专家在司法领域都是自由流动的。耶鲁法学院的院长,在卸任的时候几乎无一例外的被总统提名为第二巡回法院法官,他可能做了几年他又回到最高法院、各地法院,没有关系,没有说像国内这样要有行政级别等等要求,他还可以去教书,这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在哈佛法学院的一位教授,他就被任命为麻省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做完之后他再回哈佛。法学专家、律师很多都是这样,律师也可以被任命为法官,做完了再做律师。对人才的使用非常灵活,就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现在看起来,我们司法领域也有这个苗头,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个进展。

最后我觉得可能我们比较关注的,就是四中全会在十八大包括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决定基础上提出的这么一条,就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另外一个,你想什么和做什么都必须依法依规,实际上是作为考察内容。反过来说,如果信访或者其他反映有这方面内容,你这个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行为违反了哪个法律法规,引发了什么不良后果,都要纳入到政绩考核中去。

三、自觉培育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刚才用相对比较多的时间汇报了全会的主要内容,当然讲的主要是一些梗概,因为决定还没有正式的公布。我下面再稍微讲一下第三部分,就是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大家为什么强调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实际上这是有考虑的,这个主要是面对行政部门,也就是执法部门的。我们一起来看几个案例,古今中外都有,但是他们都体现共同特点,就是行政和执法。因为各国都注重效果,你可以出台一个行政政策,可以做出一个行政行为,但最后都要看效果。法治是其中一个有效的手段,就是遵守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可以达到好的效果,所以对最后的政绩考核是有积极的作用和影响的。我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可能在座的各位都有听过,英国政府的一个案例,他表现的也是,怎么样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来达成好的行政效果。这是一个历史事件,18世纪的晚期,那个时候澳洲还是英国的一个殖民地,英国政府有移民政策,要把本土的人送到澳洲,让他们在那边休养生息、繁殖。但是出现了一个什么问题呢?因为是长途运送,路上拥挤不堪,海风、海浪等条件恶劣,所以移民途中死了很多人,死亡率很高。这个时候英国政府就做了一些调查,做了一个改变,改变这个行政行为。以前是某艘商业运输船,我上了100个移民,每个人假设付1个英镑,就付给你100个英镑,作为运费。现在呢,做了改变,不是说我上船多少人给你多少钱,而是到了之后,下船多少人给你多少钱。这是一个简单的法治思维,用一个行政手段提高了他的存活率、降低了他的死亡率。一个行政人员处理这样的事,法律手段是很好用的。

我们是非常关注法律的,我走了很多弯路,比如我在学法律之前学了6年的人类学,人类行为、社会组织等,学完人类学就学法律了,法律实际上是一个强大的手段,它可以改变大家的思想、改变大家的行为。

大家就说,正面、反面例子都有。大家可能看报纸、看电视都看到了,比如说拆迁,按照面积来进行补偿,那他就把小院盖成房子,一层变成多层,你是根据这个来的,用别的没有办法解释,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还有“假离婚”现象等等。作为行政部门就要看他们行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你对他理解了,就会更好地达到你所要的行政效果,来解决一些问题,改善有关情况等等,法律是一个很好用的手段。

第二个例子,就是醉驾,通过立法醉驾就入刑了,符合各国的案例,入刑之后大家看看,醉驾率真的少了,我觉得全国各地都不会提出异议,醉驾就是少了,这就是一个很成功的例子。举一个反例,也可能会有错误立法或者不慎立法,比如说黄灯停,你把黄灯当成红灯了,最后不了了之。

还有一个,北京市大家都有感触的,就是现在摇号买车,法学界有一个争议,就是你有没有权利来限购,因为你限制了我购买的权利,这个有没有合法性,这个可以讨论。但是我觉得大多数人认为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确实解决或者缓和了现实的拥堵问题。我觉得基本上达到了预计的效果,是比较好的行政的个案。

我们再举两个例子,像天津滨海新区,这个也是一个比较好的行政执法案例。行政审批局建立了在滨海新区,用1枚公章代替了以前100多个公章,所以在行政领域有很多办法是可以更好的达到行政效果的,1枚公章代替过去那么多枚公章中间有一个规定,比如权限立法等等。把一些问题规定起来,这也是一个法律手段,也是法律方式,很多问题是可以迎刃而解的。这也是法律达到的一个典型案例,现在大家也接受的。

另外一个案例,上海自贸区的行政法规、行政决策,包括行政行为,都有一些新的风气。比如说,因为他要处理一些新的事项,有很多要依法有据,于是就出台了一些新的规章和规定,行政行为也有些改变。你看,他是用法治这个方式来考虑的,我觉得这是比较正面的案例。

就是很多我们要处理的问题,如果用符合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方式来处理,就是依法处理,会有各方面的红利

反面案例不好举,就举两个,而且也都是切实发生,新华社有过公开或者半公开报道的。有一个是这样,新华社的一个记者对一个市委书记进行调研,这个都有镜头记录的,这个书记在车上跟这个记者大谈加强法治的重要性,讲的非常好,完全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而且讲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跟踪调查的下半段,下车之后他去拆迁现场指挥拆迁,这个拆、那个拆,而且很多是依法无据的,这是一个例子。就是说表面上体现法律思维、法治精神,但在具体办事的时候还是老一套。老一套在以前可能没有太大的问题,可能反而会被认为能干,但是现在环境已经完全改变了,包括追究制度、政绩考核都不一样了。这个引用的是记者的调查,实际上我们身边也会看到很多这样的事例。

另外一个也是新华社的调查,是讲市委书记干预司法的,采用的是老一套的思维,我是市委书记,我管干部,你是法院的院长,你比我低一级,你是检察院的检察长,比低我一级,所以就应该怎样怎样。后来这个书记也出事了,这个反面案例实际上也非常普遍。我们以前的一些行为方式正在转型,从思维到办事、从想到做都要有一个转变。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中国社会也做了一个转型,我们以前一直提人治、法治等等,现在实际上是开始懂了,以前我们讲法治,更像是学者自娱自乐的文字游戏,我们讲依法治国等,没有四中全会的推动,我们现在还会停留在以前,四中全会出了这个决定,是给大家以期待的重大转变。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