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14年9月5号也就上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间又进一步突出依宪治国的意义,因为习近平总书记已经用“是”来肯定依宪治国对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那么这样事实,在9月5号讲话中间他就强调要坚持,既然是“是”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们要坚持,这个已经不用争论,就是要坚持下来,也不是要不要的问题。所以在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5号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讲话中间,他就讲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那么我们可以看这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它是党的文件,它和领导人讲话还不一样,它具有正式的效率、规范率,那么这个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就把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5号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讲话中间的这个提法,就原封未动的写进这个公报中间。那么公报就讲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反正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建设成立机制。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强调依宪治国相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价值的过程中间,解决了依宪治国本身的合法性,这个概念可以用,而且它是合法的,而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又进一步指明了依宪治国主要内涵是什么,应该做什么。公报讲以下几个方面,是坚持依宪治国应当做的事情,第一个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首先就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二个那么你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我们平常讲,就是说你宪法它比较原则,宪法的规定要通过具体的立法加以具体化,你要依宪治国的话,宪法首先约束就是立法机关和立法行为,那么你如果立法活动都不依宪办事的话,那么这个宪法就被架空了,它就成了没有牙齿这样一种老虎,就成了一种猫。所以这样的话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宪治国的要求提出明确的要求,就是说每一项立法都要符合宪法精神,这样就使得每一个立法你都要有宪法依据,没有宪法依据,于宪无据这就不行。
当然公报还提出来,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常务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检测程序机制,这也是依宪治国应该做的事情,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什么?实际上我们一般的说,比如说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有实施宪法的这样一种义务,还有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这是一般说的,那么我们在制度上,它实际上我们讲这个宪法实施的话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这是有专门的机构,按照专门的程序来进行的,我们的现行的宪法第62条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全国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第67条又规定全国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那么实际上我们宪法没有规定其他机构可以监督宪法的实施,也没有规定其他机构可以解释宪法,这样的话就把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职责主要就交给全国人大、全国常委会,所以从制度层面来看,如果全国人大、全国常委会本身不能够很好的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这个职权,不能够履行宪法实施监督职责,特别是作为宪法实施一项重要内容,你宪法要实施,你宪法要成为判断人们行为对错的标准,那么宪法原则很抽象,有一些问题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般老百姓不明白,实践中间他可能遇到会使用宪法的情况,大家对这个宪法的概念含义有分歧,这就需要对宪法的含义进行解释,你不进行解释这个宪法是没法使用的,宪法也没法实施。现在我们1982年宪法把解释宪法权利就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事实证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不积极的行使宪法解释权的话,那么这个宪法实施在常委会这一块就被挡住了。所以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把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依宪治国首先它的要求这个责任,落实一些责任,首先就落到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身上了,这实际上是我们制度安排,只有全国人大全国常委会带头依宪治国,带头依宪办事,那么这个宪法的权威在于得到维护。
第四亮点新的提法,就是明确依法执政的内涵,那我们知道就是依法执政也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来的,也就是执政党你要执政你要依法执政,但是这个依法法执政,执政党到底怎么样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内涵是什么?那么实际上过去的17年中间,大家的议论都是不太一样的,有不同的观念,那么这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就对这个依法执政做了非常精确的解释。那么公报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自我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就把依法执政分为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个依法执政是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是管社会的,管党外的事物的。第二个含义就是依法执政它也包括执政党,依据党内的法规,要管党内事务把自己管,所以依法执政它的内涵就得到非常明确的澄清。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执政的这样一个内涵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今后我们在处理执政党和依法执政关系时候比较明确了。既是要求依法来管党外的事务,又要依法管党内的事务,是两个方面的结合,全会公报明确的指出,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办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健全党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要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要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这就是对如何来落实这个依法行政做出进一步的部署。
第六个方面,这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间所透露出来的一个新的内涵,也就是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间,明确提出来,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那么当然就是要把依法治国这样一种精神和要求,要适用于国家治理行为。但是这个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和治理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他不仅是说国家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间,国家治理行为要法治化,提出来就是治理法治化要适用所有的治理领域,只要是治理行为都要依法治理。那么公报明确的就提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就认为在所有的治理领域都要依法治理。特别是强调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堡垒作用。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这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透露出来这样一种信息,就是说我们对治理依法治理他的作用,又有了新的认识,那么治理它应该依法进行,并且所有的治理,都要依法进行,而不是这个领域可以依法,那个不依法,那是不行的,法治的精神应该适用所有的治理领域。
上面六个方面,都是我们可以从公报的规定中间能够领悟出来,确实跟以往,包括跟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决定和过去十八大的报告,在这个之前党的文件不一样的地方,就关于依法治国,不一样的一些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