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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新: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新进展(3)

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的新进展、新成就

在行动和实践层面,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取得了很多新的重大而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个成就我把它总结为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司法方面、依法治党方面、依法治军方面。简要的说,在立法方面,是集中开展了法律的立改废;在执法层面,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使各级党政机关出台了权力清单;在司法层面,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依法治党方面,是强调依法反腐,健全党规党法;在依法治军方面,推进军事法治、建设法治军队。

我想简要的把这五个方面做一个展开和梳理。

(一)立法方面

过去两年时间里面,我们按照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我们国家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习总书记这段话,我觉得对各级人大,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什么意思?我们现在老百姓期盼法律,不是说法律严重欠缺、大量空白,不是这样。我们的法律现在已经比较完备、比较齐全,老百姓现在对立法的期待是,我们的法律要好,是良法,用我们法学界说的是良法而不是恶法;我们的法律管不管用,就是已经出台的法律有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有没有真正的人人平等;已经实施的法律有没有解决我们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习总书记这段话直接解决了我们立法的方向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立法工作是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立法?习总书记的回答非常明确,我们的立法工作是为人民立法,是回答人民对我们良法、管用的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法这些一系列期待的立法工作,关系到立法的性质、方向和效果。

两年来,我们的各级权力机关、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习总书记这一讲话精神的指引之下,加强立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就。比如说,第一,在心系民生的立法方面我们加快了节奏、加快了步伐。心系民生的立法有哪些呢?比如说涉及到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商标、养老、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等等这些民生领域、民生环节我们的立法工作不断加快了。第二,我们不仅仅是在民生领域加快立法,而且我们在立法工作中间更加注重引入群众的参与。这是我们国家群众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渠道和途径。在前面所说到的这些民生领域立法工作过程中,我们各级立法机关,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网上公示、手机短信平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特别注重吸引老百姓的参与,听取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这是我们在立法工作方面,按照习总书记为民立法的这个总体精神,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进展。

(二)执法方面

执法方面说到底主要是依法行政方面。也就是说,我们各级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到底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我觉得这个方面的新进展突出的、标志性的成果,就是在以李克强总理为首的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在行政审批改革、在简政放权这个方面所做的一系列重大而决定性的部署上。

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有一句话现在被广为引用,这两句话是怎么说的呢?李总理说,对市场我们要做到法无禁止既可为,对政府我们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既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对两个领域,一个是对市场、一个是对政府。这两句话代表了新一代中央政府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的高度。

在这两句话的指引之下,两年来我们各级政府加大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从一份份权力清单的公布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少,我们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推进。

围绕转变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国务院在过去两年里面开展了加大机构改革力度、取消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系列改革。典型的成就包括,中央政府层面减少了四个正部级机构,中央政府取消并下放了400多项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还有将近一两百项行政审批事项正等待取消和下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把它视为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关键领域。

如何通过简政放权真正达到职能转变的目的,法治保障至关重要。习总书记对此有一个非常生动精辟的论断就是,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这个回答的问题就是,我们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这个方面到底怎么做。

政府依法行政首先是转变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怎么个转变法?习总书记的这句话就给了我们答案,怎么个转变法?依法转变。第二,凡是取消下放的职能我们要依法予以规范和跟进。这是执法方面。

(三)司法方面

司法是我们依法各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领域。我们前面已经讲到了,习总书记说司法是否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司法方面我们过去两年是怎么体现出维护公平正义这样一个核心价值追求的呢?我们可以简要的梳理一下。

第一,我们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还在初创阶段、起始阶段,在当时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之下,劳动教养制度应该说发挥了它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个历史上曾经的一项司法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它同时代脱节,甚至同我国宪法和法律相背离的这样一个趋势。面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深刻不满,党中央国务院适时地做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我认为充分体现了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法治建设方面体现出这种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我们很多学者单纯是从法理,尤其是从法治建设的理论角度,认为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宪法,甚至有些人带有情绪性地去批判这种制度。这些方面我们都能够理解,但是这一项实施几十年的制度完全废止,背后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的,包括我们其他相应制度的衔接和配套,包括有关人员的安置和处理,包括法律各个环节从立法到执法、到司法各个环节的衔接,这里面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但是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人民群众的热烈呼声,果断做出废止这项制度的决定,可以说顺应了民意、反映了民声,体现出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方面的一种勇气和决心。

第二,司法方面的一个重要的出台的制度就是,2014年3月出台了出台《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这一《意见》进一步健全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机制。这些年,群众越级上访,甚至出现了其中有一些严重的信访事件,其中很重要的领域就是,涉及到司法问题和诉讼问题的。在党中央的领导指导下,中央政法委出台了这样一个意见,对于更好地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减少信访事件、减少越级上访,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第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

这些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面就司法领域所做的重大判断和部署,对它的一个贯彻落实。总而言之,在司法领域,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密集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所有这些改革都是过去短短两年时间我们在司法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标志性成果,这些对于促进我国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四)依法治党方面

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在依法治党方面作出了新的行之有效的部署和努力。其中主要动作包括:第一,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第二,从第一部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出台,到第一次提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再到第一次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系统安排……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一次”,都代表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党新的努力和新的进展。这些“第一次”注定将载入党的制度建设史册,也注定载入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史册。

(五)依法治军方面

以习近平为主席的中央军委,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面也作出了很多重要的部署和判断。

在实践层面、行动层面,依法治军做了哪些努力呢?第一,习总书记颁布并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例》;第二,在我们全军范围内持续开展学条令、用条令活动,不断加大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力度;第三,推进安全工作“八个规范”。依法治军方面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于加强军事法治、建设法治军队,我们认为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未来建设一支法治保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具有长远的影响和意义。

以上五个方面我认为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过去短短两年时间里面,在已有的理论认识新高度、新进展的指引之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践层面、行动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

责任编辑:张凌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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