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出台了关于做好《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目的在于解决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意见》对艰苦边远地区采取降低学历、放宽专业、年龄、工作年限限制、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及单独划定笔试分数线等六项措施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
从社会流动的角度来讲,《意见》的出台无疑增加了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群体的职业流动机会,也是扩大了一种向上流动和寻求社会地位变化的合理流动渠道,更增加了社会成员的公平感。
一直以来的公务员报考热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无人问津的岗位形成鲜明对比,显然,绝大多数大学生将目光集中在城市中的热门岗位,《意见》坚持“依法考录、凡进必考、公开透明、德才兼备、监督检查”从考试程序、选人标准和增强公信力的角度更加严肃了选拔公务员的要求,一方面有效地激发了有志立足边远基层岗位的年轻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亦是对公务员选拔的高要求。此外,“明确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等内容同样也是对选择艰苦边远地区年轻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切实摒弃以艰苦边远基层为跳板的“曲线救国”想法,杜绝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而是要真正放下身段,沉下去、融进去,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经得起磨练,耐得住考验,从艰苦边远地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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