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李克强总理在10月8日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指出。
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为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必须以严格的制度整治不作为的“懒政”。
一是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督察工作制度建设。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目标管理工作水平,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奖惩办法。抓得好的、成效明显的要表彰奖励;抓得不力的、不完成任务的,要严格问责,甚至“挪位子”、“摘帽子”。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加大对机关单位行政行为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规范干部的行为职责;要加大干部纪律制度建设,增强纪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行为约束力。
三是建立综合监督机制。要强化人大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作用,加大《监督法》的宣传贯彻落实;要发挥好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在查办和审理案件工作的独立性和专门性;进一步完善服务热线、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群众接待日等意见受理与部门反馈机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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