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大力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不可避免会被认为与企业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利用权力来换取在企业的挂职,从而谋取个人私利,更甚者会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换取个人私利。若不遏制此风,必将掀起大浪。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能有效预防腐败。服务好企业,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责任,服务好企业只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清理,可以限制党政领导干部的“私心”,一心为“公”,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干部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一心只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能提高工作的效率。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党政领导干部一心为民,全力投入到工作中,势必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