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不可避免会被认为与企业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利用权力来换取在企业的挂职,从而谋取个人私利,更甚者会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换取个人私利。若不遏制此风,必将掀起大浪。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能有效预防腐败。服务好企业,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责任,服务好企业只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清理,可以限制党政领导干部的“私心”,一心为“公”,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干部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一心只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能提高工作的效率。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党政领导干部一心为民,全力投入到工作中,势必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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