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群众路线进入建章立制的第三环节,一些同志觉得活动即将结束,万里长征即将走完。诚然,建章立制阶段已经到了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阶段,但要把教育实践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则需要坚持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执行是制度的生命力,群众路线的成效取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好的制度,如果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就会上行下效,形同虚设,慢慢演化成形式主义。在现实中,有制度而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比比皆是,有的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要求别人严,要求自己松;有的是“墙上制度、嘴上制度”,光说不练嘴把式,形成破窗效应,使制度丧失了严肃性和权威性,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培根曾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无数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们不但要建章立制,还要完善监督、惩戒、防范等机制,还要细化、具体化,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做事,执行制度不打折扣,使制度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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