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诉求渠道向居民群众畅通。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法。伊春市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和办理机制,使群众理有处讲、冤有处申、事有处办。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各区建立了百姓百事咨询中心,分设涉法涉诉、民事纠纷、权益保护、综合服务窗口,聘请司法、医疗、社保、建筑、公安等熟悉政策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的部门退休领导和业务骨干为群众解答疑惑。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集体事务、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改制、医疗事故等能够当场解答的,就当场给予解答;需要调解的,咨询中心及时派人进行调解;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由咨询中心负责反馈到涉事部门,并协调解决;有可能引发群体访及极端个人访的,作为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挥了处理群众矛盾的“缓冲剂”和“稳压阀”作用。为使居民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受理解决,全面推行了社区事务两级周例会制度。一级例会是各社区每周一上午召开例会,社区居民代表汇报网格内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解决办法;另一级例会是区委、区政府每周一下午由区委副书记和常务区长主持召开社区事务例会,各社区提交在社区例会时难以解决的事项,由区委、区政府协调相关单位限期解决并及时公示,避免涉民事项因推诿扯皮产生矛盾积压。百姓百事咨询中心和社区事务两级周例会制度在帮助解决居民群众表达诉求、促入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及时有效消除了很多重大上访事件隐患。去年以来,在涉民事务方面,美溪区未发生一例到市上省进京上访案件,全市1-10月份去省进京上访案件同比也有大幅下降,不但节约了大量的劝访人力、财力、物力,还使各级领导能够集中精力想大事、谋发展。
居民群众既是城市管理对象,更是社会管理主体,过去城市管理将居民群众作为管理对象的办法很多,而居民群众作为管理主体的实现形式很少。伊春市注重激发群众参于意识,扩大基层民主,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变管理对象为管理主体。
(一)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重大事项由居民代表做主。以扩大和落实居民事务自治为目标,伊春市普遍建立实行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解决了现行社区居民会议难以日常议事的不足,完善和补充了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功能。社区居民代表作为居民代表会议的主体在社区产生,以100-200户为单位划定社区居民小组(网格),以居民小组(网格)为一个选区选举出1名居民代表,当选的居民代表同时兼任居民小组长、平安网格长,履行“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居民代表具有提议权、监督权、表决权、反映意见和建议权等权利,履行联系居民、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带头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及决议、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等义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决定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廉租房分配等涉及群众福利事务,审议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项目、民生事务及其他重大事务,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等。从居民代表会议的建立运行情况看,居民代表能够代表和反映群众意愿和呼声,有效避免了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不够公开公正问题,切实实现了涉民事务由行政包办向居民自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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