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工作理念 践行群众路线(2)

转变工作理念 践行群众路线(2)

摘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对这一重要论断,我们应当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予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努力增强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工作主体:由立足自 身向依靠群众转变

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力量源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在走入依靠自身力量开展工作的模式,因此要充分相信群众,坚决依靠群众,把履行职能建立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

一是顺应民心、反映民意,为科学决策、正确履职奠定坚实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健全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愿的机制,积极探索人大征询、搜集、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方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在决定重大事项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全面准确地把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确保所作出的决策、所开展的工作顺应民心、切合民愿、反映民声、体现民意。

二是集中民智、汇聚民力,为科学决策、正确履职提供有力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探索集中民智、汇聚民力的规则和程序:决策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使决策尽可能科学;决策中吸收群众参与,使决策尽可能完善;决策后依靠群众监督,使决策尽可能产生效能。

三是广纳善策,博采灼见,为科学决策、正确履职提供智力支持。每一项重大发展举措的出台,都应当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每一项重大改革部署的实施,都应当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施展聪明才智、平等参与竞争的环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拓宽了解掌握群众意愿和想法的途径,健全重大事项咨询制度、论证制度和评估制度,虚心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和减少失误。

工作模式:由封闭运 转向开放履职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矛盾多发时期,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处于深刻调整和巨大变革之中,国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元化,利益要求和价值诉求也日益多样化。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大,必须克服经验主义和循规蹈矩的思想,改革创新,突破成规,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层次和质量。坚持活化形式、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各级人大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方式制度化、监督手段综合化、监督过程公开化,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法律效能。要明确监督重点,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督促“一府两院”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为本的关键问题和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持续的突出问题;通过审查和审议政府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确保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

此外,还要坚持关注全局、把握总体,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审议的功效。坚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把好重要人事任免关口,建立健全科学的人事监督和考核制度,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种权力得到全面实施。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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