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和医患关系还需健全制度

缓和医患关系还需健全制度

14年2月,浙江绍兴第二医院发生“医生被迫下跪”事件后,医务人员集体抗议。9月12日,行凶者家属登报道歉。

近年来关于“医闹”、医患纠纷的新闻层出不穷,医生和患者本不应该是对立的,但现在双方关系却日趋紧张。造成这样的局面,与患者、医生乃至社会都有关,并不是一方一时所致。这样的局面使得医生、患者齐叫苦:医生叫苦自己的人生安全难以得到保障、辛苦劳累却不被理解,患者叫苦不仅看病难,若是自己的权益受损时也难以维权……

笔者认为,要缓和医患关系虽然需要通过多方努力,但首要还是从制度着手。

首先,需要进一步健全赔偿制度及患者维权制度。目前法律上对于医疗出问题后赔偿并没有统一规定,有时使得医院和患者难以达成一致,从而激起了医患矛盾。同时,模糊的赔偿规定让“医闹”可以“大展身手”,因为往往是事情闹得越大得到赔偿越多。

有的患者及家属因为维权渠道不畅,所以采取“医闹”等极端手段维权,但通过极端手段维权可谓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同时有的患者极端手段维权成功后,会让后来人认为这是可行的,纷纷效仿,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唯有健全赔偿制度及患者维权制度,在医疗出现问题的时候赔偿才有据可循、才能让患者通过常规途径有效维权,让“医闹”毫无“用武之地”,才有利于和平解决医患纠纷。

其次,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医生的合法权益。面对亲人的病痛折磨甚至离世,患者家属着急上火、情绪低落都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但,有的患者家属将个人情绪通过暴力手段宣泄在医护人员身上,对医护人员的身心都造成重大伤害,这样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必须受到惩罚。

有的医院在医护人员被攻击后,开始拒诊,虽然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但也从“拒诊”中显示了医护人员的无奈,若是医生自身的人生安全都不能够得到保障,整日都是心惊胆战的,恐怕也很难做好本职工作了。

浙江绍兴第二医院医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道歉,这为医生法律维权开了个好头,但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仍是亟待填补的。因此,必须要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医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严惩激化医患矛盾的群体和个人。有的患者通过“医闹”获得赔偿之后,职业“医闹”开始产生。职业“医闹”有组织有预谋地将问题激化,以期使事情闹大,最后获得更多利益,这使得原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更为紧张。这样的群体和个人都必须受到严惩,但这方面法律法规并不健全,若要严惩激化医患矛盾的群体和个人就必须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通过制度的理性来约束情感的冲动,有利于缓和医患关系,同时也利于保障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对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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