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之过教之错

师之过教之错

五月底,湖北武汉汉阳一小学班主任在发了工资之后很高兴,表示哪个学生要是敢翻到教学楼二楼走廊栏杆外,跳下去,就当场奖励其50元。一小学生勇勇立即表示他敢,并在其班主任当面跳了下去,结果腿被当场摔断,在这过程中,其班主任还和班上同学一起为他加油。

发生这样的事情着实让我们大跌眼镜,一个受过多年教育并自身还处于教育系统的老师怎么会干出这种没有任何理由的事情,教师的职责本身应该是教书育人,给予他人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但是在老师都缺乏这种基本的认知的时候我们很是担心,这个班的学生是否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老师的这个典范作用是否会给他们带来不好的影响和心理暗示。

在整件事情中,除了班主任以外,小朋友们的行为也让我们担忧,勇勇不加思考就跳下两层高的教学楼的行为着实让人觉得有些莽撞,虽然说老师是园丁,教会他们成长,但是小孩子人生路上真正的老师却还是他们的父母,勇勇能做出这种行为只能说明他在平时也会有相应的行为反应,但是其父母却不以为然,只是用调皮胆大所遮掩过去了,这也是极为不正确的。在孩子发展的过程中,任何不良的行为都需要在萌芽时期就得到纠正,父母不能说由于有也是老师了,就由之性格和天性自由发展。其余加油的小朋友也是一样,不能正确的明辨是非也是一件糟糕的事情,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老师和家长都付有一定的责任。

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是靠大家共同努力创造的,好的行为习惯也是靠从小培养的,孩子无论做的再不对,作为监护者和监督者的学校和家长都不能推诿责任,应该共同承担起教育的责任,作为下一代的孩子只有在好的环境下成长才能成为真正的栋梁之材。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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