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以先进的理念引领税收工作实践;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有效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最大限度地释放税收制度和政策效应;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突破传统路径的依赖,持续推进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变革,永葆地税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20年改革发展实践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政策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把握新一轮税制改革机遇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财税体制在国家治理中始终处于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的功能地位。税收制度是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税体系在整个税制体系建设中处于关键一环,直接关系地方政府公共职能的履行,也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 《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并将改革重点放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六大税种上。可以预见,“一揽子”税制改革政策和措施将会密集出台。在增值税改革方面,将“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领域,并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消费税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适当扩大并调整征收范围,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改进征收环节,增强调节功能。资源税将加快推进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按照调节为主、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清费立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税前基本扣除,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
这些税制改革措施,大多和地方税体系建设密切相关。作为省及省以下地税机关,我们要把握新一轮税制改革机遇,扎实、细致、深入地做好前期基础性准备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制改革任务;要加强税制改革效应的分析研究,跟踪了解税改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和风险,积极建言献策;要有效利用税制改革蕴含的政策机遇和发展导向,深度挖掘政策利用空间,积极引导安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要建立税制改革任务落实的动态监测机制,促进税制改革顺利推进。
三、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
良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新目标,着力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廉洁的组织体系等6大目标体系。落实新一轮税制改革政策措施,对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税收现代化,确保税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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